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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出发听书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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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余烬:从图腾到上帝之鞭

作者:蚂蚁火柴头 | 分类:仙侠 | 字数:113.3万字

第77章 出发

书名:匈奴余烬:从图腾到上帝之鞭 作者:蚂蚁火柴头 字数:2.2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7 03:16:34

次日清晨,天还没亮透,天山山脊上刚泛起一层青白色的光。

头曼站在谷口的土坡上,身后是三百骑。

全是老兵,不打折扣的老兵。

物资已经装好了。

正式贡品摆在明面上,码得整整齐齐:五千条风干鱼装进了一百个皮袋,每袋五十条,袋口用麻绳扎了两道。

六十匹马用长绳串成三列,每列二十匹,马都是挑了又挑的,腿长胸宽毛色油亮。

一百张羊皮用盐搓过两遍,皮面柔软,毛根密实,卷成筒状捆成垛,堆在三辆牛车上。

额外带的东西全藏起来了。

一千条风干鱼塞进驮马两侧的皮袋里,从外面看跟贡品没有区别。

几十把缴获的汉军环首刀用旧布裹了三层,塞进装羊皮的麻袋夹层,从外面摸到的全是羊皮的柔软。

还有五把用阿热处理过的铁条打出来的刀。

这五把刀跟其他的不一样,是挛鞮赤那特意挑出来的,铁坯经过了阿热的折叠锻打和骨石粉处理,刃口的光泽不是亮白而是暗银,像冬天河面上结的第一层冰。

挛鞮赤那把五把刀交给头曼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这是夏部目前最好的刀。”

头曼摸了摸刃口,手指没用力就感到一丝刺痛。

随行骑兵身上挂的、手里拿的,全是豁了口的旧刀和骨箭头。

有人的刀砍过康居人的铁甲崩了口,有人的弓弦已经换过三次,有人的箭壶里只剩下歪歪扭扭的骨箭——箭杆是用天山上的野荆条削的,箭头是用野兽的肩胛骨磨的。

谁看了都觉得这支部落穷得叮当响,连像样的铁器都打不出来。

当然,这是故意示弱。

但示弱不等于弱,三百匹战马的马鞍下面,藏着三百把新刀。

夏部的冶铁实力是什么水平,只有夏部人自己知道——乌孙人不需要知道,至少现在不需要。

古尔站在谷口,怀里抱着笨重的木狼头,牛皮袋换了个新的,在晨光里看起来油亮油亮的。

他走到石鞮面前。

石鞮正把一袋干粮往马鞍上绑,感觉到古尔走近,停下动作转过身来。

古尔把木狼头从牛皮袋里捧出来,双手捧着,极尽尊敬的交到石鞮手上。

“马可以丢,”古尔说,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磨出来的,“鱼可以丢、羊皮可以丢、铁刀也可以丢、天狼神——”

“——不能丢。”

石鞮看着怀里那颗其貌不扬的木狼头,玛瑙眼珠子在阳光底下亮了一下,像是对他眨了一下眼。

他把它贴着胸口塞进皮袍的内袋里,用腰带勒紧,然后抬手拍了拍胸口的位置。

“我死之前,它不会丢。”

头曼翻身上马。

三百骑跟着翻身上马,动作整齐划一,没有人发号令,也没有人需要。

“走。”头曼说。

谷口的坡地上,古尔站了很久。

“天狼神,护佑夏部。”

李牧在石鞮的胸口里沉默着。

他看不见外面的景色,但能感知到——马蹄掀起的薄尘、三百颗心脏的跳动、一条细长如蛇的队伍正在天山北麓的草海上向西方延伸。

队伍出谷之后,地形骤然打开。

天山北麓的丘陵像一头巨兽的脊背,一道一道往西铺过去,铺到天边也不见尽头。

草不算高,刚没过马蹄,风一吹就翻出一层灰绿色的浪。

远处山脊线上的积雪在正午的阳光下亮得晃眼,近处的地面上却干燥得扬起薄尘。

头曼在出谷后的第一个坡顶勒住马,回头看了一眼。

山谷入口已经看不见了,晾鱼架、铁匠铺的烟、新搭的帐篷区——全被两道山梁挡在了后面。

三百骑跟在他身后,马背上驮着鱼、羊皮和藏在夹层里的铁刀,像一条沉默的河流缓缓向西淌去。

他转回头,抬手打了两个手势。

队伍两侧各分出三组人,每组两人,往西、往西南、往西北三个方向散开,间隔三里,呈扇形推进。

六组斥候的马蹄声很快被风声吞没,只剩下草尖摩擦马靴的沙沙声和驮马偶尔喷出的响鼻。

李牧的感知从牛皮袋里探出去,像一张无形的网,铺开了一个方圆二百米的感知圈。

然后他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怎么找到乌孙牙账?

这个问题比他想象的要难得多。

李牧前世读过不少关于游牧民族的书,知道游牧民族没有固定城郭。

但知道是一回事,亲眼见到是另一回事。

出谷走了大半天,他的感知范围里掠过三个畜群留下的旧蹄印、两处已经搬空的扎营痕迹、一片被啃过又重新长出来的矮草——全是痕迹,没有一处是活的。

乌孙有十二万户,就算头曼说的有水分,打个折七八万户也该有。

可七八万户撒在东西数千里、南北数百里的草场上,每户之间隔了半天的马程,你上哪儿找去?

这不是攻城略地,你得先找到一个城才能攻。

打乌孙,你连目标在哪儿都不知道。

李牧在牛皮袋里暗自感叹:这种分散式的游牧体系,才是乌孙最坚固的防御。

中原王朝的军队来了,找不到粮仓可以烧,找不到城池可以围,找不到主力可以决战。

你打不垮它,因为它根本没有一个中心让你打。

转眼间,行军已有一日有余,前方斥候传来信号——有人。

头曼抬起右手。

三百骑同时减速,马蹄声从密集的闷响变成零星的碎步。

没有口令,没有人喊,所有人都在同一瞬间进入了警戒状态,缰绳收紧,刀柄握牢,两翼的斥候自动靠拢。

这就是打过金微山和狼口的兵。

头曼没有回头,只是夹了一下马肚,带着石鞮和两个亲兵往前走去。

翻过一道矮坡,坡下是一条窄窄的小溪,水面不过两三步宽,溪边扎着三顶毡帐。

毡帐破旧得厉害,毡壁上打了好几块颜色不一的补丁,帐顶上冒出一缕细细的青烟。

一个男人蹲在羊圈边上给羊剪毛,剪刀是骨制的,动作很慢但很稳。

一个女人坐在帐门口,把酸奶疙瘩一颗一颗地摆在草席上晾晒。

两个孩子光着脚在溪水里踩水玩,小的那个看起来不过四五岁。

看见头曼他们从坡上下来,男人停下了手里的活。

他站起来,把骨剪子放在羊圈的木栏上,往头曼这边走了几步。

头曼下了马,把缰绳扔给亲兵,一个人走过去。

他在离男人五步远的地方站住,摊开双手——左手五指齐全,右手少了半截食指,然后说了一句乌孙话。

头曼的乌孙话确实半生不熟,语法颠三倒四,好几个词的发音含糊得像是嘴里含着石头。

但“纳贡“这个词他说得特别清楚,而且连着说了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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