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书·其一》
汉永元三年,耿夔破北匈奴于金微山,单于头曼仅率七百残卒亡入大漠,士卒杀马饮血,几至溃绝。
屠巫古尔怀木狼头,冒顿所刻,匈奴二百余年所奉。
头曼怒欲焚之,古尔泣曰:“神物不可轻弃。”木狼忽自发光,众骇乃止。
是夜,头曼梦白狼,目如赤金,曰:“东有大黄弩、环首刀,往必死;南有都护,北则冻土。西有大泽,草没马腹,其民不习骑射,往则有生路。”头曼寤而誓众西行。
既而水绝,众几溃。神托梦石鞮,教以凿坑覆皮,日蒸取水,试之果验,举营皆拜,石鞮遂为百夫长,信仰由是日固。
神复教古尔拼音、数字、汉字,立律令:杀人者死,盗者断指,逃兵连坐,战利归公,辱妇孺者鞭三十,泄神术者族诛。
明年,至天山,得谷而居。神教网罟渔盐,仓廪渐实。
神造匈奴夏后之说,谓与汉人同祖,改号曰“夏”,定姓夏,举族皆悦。
久之,旧部挛鞮呼衍杰率六百人来归,众至两千;祭天大典,木狼悬空,金光匝地,万众俯伏,信仰愈炽。
又废世袭,立贤,金帐藏三贤名,单于薨,屠巫启封入梦,神择其一,书曰:“无神谕而自立者,天下共击之。”
时乌孙都尉呼延格遣使索重贡,头曼不应,遂以五百骑来攻。神授伏兵之策于狼口,乌孙军大溃,呼延格、翁归靡皆被擒。
或请杀之,神曰:“杀之结死仇,纵之结活债,勾践卧薪尝胆,十年乃霸。”
头曼纵之,还其刀马,割一指谢罪,岁贡鱼五千、马六十、羊皮百张,众皆含辱,神曰:“忍以待时。”
须卜都北巡得赤石,神验为铁矿,命挛鞮赤那为考工令,授高炉之术,初试屡败,改鼓风、缩料口,凡四易乃成;
又作水排,以溪水力代人力鼓风,炉火昼夜不息,遂铸夏刀,与环首刀埒。
复纳坚昆铁匠阿热,传折叠锻打、脱碳炒钢、陨铁之艺,刀质大进,西域遂传“夏刀”之名。
呼延格与翁归靡谋屠边民以间大小乌孙,窃议帐中,尽为神闻。
神告头曼,使将计就计。
头曼佯恭,献刀请缨击康居,阴遣须卜都西见昆弥,献陨铁匕首,陈呼延格三大罪,昆弥怒,命夏部擒之。
头曼归,分牧于户,立十五级军功爵,斩首一级为公士,五级为大夫,多者至大庶长,位次单于,按户征兵,战死免赋养孤。
呼延格所遣三谍,神以梦境慑服,反为内应,遂诱呼延格倾巢击康居,骨啜以康居降众五百诱其分兵,谍者夜焚其大营,呼衍骨力袭破空营,掠粮械归。
呼延格闻变回军,兵疲行散,亲骑十余先行,须卜都伏兵谷道,尽擒之。
头曼诛之,函首献昆弥,昆弥欲授东境都尉,辞不受,乃归匈奴旧部三千。
新都尉禄靡懦而守成,相安无事。
其后三年,部众六千,练兵、立足球之戏,岁举大赛,胜者得聆神谕,卒伍娴于配合,令行禁止;行商疏勒,市书于汉,有兵有财有学。
是岁,古尔卒,遗言以规立部、以书传后,神立阿古、呼韩浑为大巫。
乃以五百刀赂大乌孙,得通关铜牌,购粟特舆图,决计西北:绕巴尔喀什湖,度哈萨克草原,出里海北,直趋伏尔加河。
赞曰:天狼一木,起于灰烬;残卒七百,至于六千。忍辱如勾践之薪胆,立法存华夏之遗风。
化草莽为军旅,变流亡为邦国。
西出天山,鞭指欧陆,虽万险不易其志,岂非天命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