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很快。
于得利起了个大早。
洗了把脸,换了件干净T恤,把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装进一个牛皮纸袋。
他下楼,开车,去法院。
女法官,四十来岁,戴眼镜,嘴唇很薄。
“什么案子?”
“侵权。打人。”
“被告是谁?”
“七个。”
女法官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七个?”
“七个。”于得利把材料递进去。
女法官翻了翻,有报警记录,有受案回执,有医院诊断证明,有监控截图,有被告身份信息—,警官最后把信息给了他。
“诉讼请求?”
“五万,加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共六万三。”
女法官又看了他一眼,“先交诉讼费。”
于得利交了钱,拿着受理通知书出来。
一天后,开庭。
被告席上坐了四个大汉,另外三个没来,缺席。
四个大汉穿着干净衣服,头发梳过,一脸老实相。
他们的律师是个年轻人,西装革履,说话不紧不慢。
于得利没有律师。
他自己写的起诉状,自己念的证据目录,自己做的陈述。
法官是个中年人,头发也花了,但目光很直,很威严
“原告,陈述事实。”
于得利站起来,从头讲了一遍。从电子城索尼展台,到假枪,到追人,到被绊倒,到拳脚,到女孩拿包跑了。
讲到被围殴那一段,他停了停。
“他们打了我大概三分钟。踢了十七脚,打了二十几拳。我身上全是淤青。”
法官问:“你怎么知道十七脚二十几拳?”
“我数的。”
旁听席上有人笑了一声,又憋回去了。
被告律师站起来,“审判长,我方当事人是见义勇为。当时原告追赶一名女性,我方当事人合理怀疑原告是抢劫犯,出于义愤出手制止。这是一个误会,但不是过错。”
法官看着他,“合理怀疑?原告当时在追赶过程中,有没有喊过什么?”
律师顿了一下。
于得利说:“我喊了。我喊‘卧槽你奶的’,因为她在喊救命,一个抢劫犯喊鸡毛救命,我是在后面抓她。”
法官问被告:“你们当时有没有核实过?有没有问过原告,有没有看过原告的包,有没有确认过那个女孩的身份?”
四个大汉互相看了看,一个说:“她喊救命,我们就见义勇为了。”
“喊救命,你们不核实就打人?控制人之后,为什么不等警察来。”法官接过话。
那大汉低下头。
庭审持续了一个小时。
最后法官说,一会宣判。
又过了半个小时,判决书下来了。
判决认定,七名被告对于得利实施殴打,构成侵权。
但原告追赶来阳的行为,客观上引发了被告的误解,原告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来阳是直接侵权人,被告的行为是介入因素,与五万块钱的损失之间因果关系较弱。
最终判决,七名被告承担20%的责任,赔偿于得利一万元。其余损失,另向来阳主张。
一万块,果然是倒贴。
于得利把判决书看完,折好,放在桌上。
七个人。三分钟的拳脚。十几公里的追。五万块的包。一把假枪。
跟拍电视剧的,
他想起周警官说的那句话:“最多赔你点医药费,万来块钱,不够折腾的。”
一个打他最猛的大汉,名字叫李大宝,长得又高又壮,说话憨憨的,“不好意思,我是个粗人,以为是你抢劫的。”
他被判赔了五千。
李大宝是在那卖报纸的,一个月也就能赚个一千来块。
他拿出五百块钱,“哥们不好意思,这是我赔给你的,每个月五百,十个月给你还上。你不解恨的话,打我几拳,当利息。”
于得利对着他肚子来了一拳,李大宝捂着肚子脸色惨白。
于得利要打第二拳,看李大宝也是一个汉子,就算了。
那天下午,他去了趟中心医院。
透析室外面,几个人躺在床上,胳膊上插着管子,血在外面转。
老太太瘦得脱了形,闭着眼,嘴微微张着。
护士说,来阳自首了,判了两年六个月。
五万块够老太太两年的。
来阳是老太太的养女,田径学校的学生。
给了一张于得利的五万块欠条。
出了医院大门,于得利抬头看天。天灰蒙蒙的,像要下雨。
他想起来阳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样子,深蓝衣服,脸黑,五十出头。
“你买得起?这台两万多。你兜里有三万吗?”
“你要有三万,我叫你爹。”
她掏了枪。
于得利站在电子城门口,想起一件事,来阳当初说的那句话:“你开奔驰,不差钱,找你借点,以后一定会会还你,把身子抵押给你都行。”
她抢他,是因为他开奔驰。
大汉们打他,是因为他追一个女人。
法院判他,是因为他追人的行为“客观上引发了误解”。
所有的因果链,所以他活该。
这小娘们胆子真大。
有时间得去监狱找她聊聊,有着胆子抢啥钱呢,合法抢钱的生意不多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