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八点半,我到公司的时候前台递过来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没有署名,没有贴邮票,只在正中间写了一行手写字——徽州绩溪,龙川镇,水街17号。字迹我认得,是沈从周的。
我拿着信封走进办公室,坐下来拆开。里面是一张照片,拍的是那个院子。桂花树还在,石桌石凳还在,桌面上放着一碗豆腐脑,碗边搁着两双筷子。照片背面写了一行字:“院子送你了。我不回来了。”
我把照片翻过来看了一眼正面,又翻回去看了一眼背面。然后拿起手机拨了方同志的电话。
“沈从周今天早上从省厅看守所转走了。移送外省,具体地点不公开。他走之前托人带了一句话给你——‘那条线的账本,我替你烧了。你爸的名字,以后干干净净。’”
“他为什么送一张院子的照片给我?”
“不知道。但他交代的时候说了一句话——‘那间院子是我这辈子唯一没用来干过事的地方。留给她吧,她比我适合住那里。’”
我挂了电话,把照片放在桌面上。桂花树底下那张石桌,碗里的豆腐脑,两双筷子。我去过那个院子两次,每次他都端着一碗豆腐脑坐在石桌旁边。第一次他没让我坐,第二次他给我推了一碗。那个院子是他十五年里唯一没沾过那条线的地方。他把它送给我,是因为他知道我会去住,还是会去拆?
我拿起照片,走到窗边。楼下街道上的阳光照得整条路白晃晃的。我把照片夹进旁边那本旧笔记本里,合上,放回抽屉。
中午我去了一趟省城财政局。苏建国的更正文件已经归档了,窗口的人把一份新的档案封套递给我,让我核对签字。我翻到最后一页,签字栏里我爸的名字已经重新打印上去了,旁边盖着省城财政局的红章。我把封套合上,交回去。走出档案室的时候,走廊里那个管理员跟我点了一下头。我没停步,直接下了楼。
下午回到家,苏建国坐在客厅里看报纸。我把那张院子的照片拿给他看。他接过去看了一眼,翻到背面看了那行字,然后递回来。
“沈从周送给你的?”
“他说他不回来了。”
“那个人一辈子没住过一个安生地方。他退休之后跑回老家,租了一间院子,种了一棵树,每天早上吃豆腐脑。那是他唯一能睡踏实的地方。”苏建国把报纸折好放在茶几上,“他把它送给你,大概是觉得你比他更适合住那个地方。”
“我不去。”
“不去也行。留着。哪天想去的时候再去。”
我坐在沙发上,把那张照片翻来覆去看了两遍。糖糖从房间里跑出来,趴在我膝盖上看了一眼那张照片:“妈妈,这是哪儿?”
“一个院子。”
“谁家的?”
“以前是一个爷爷家的。现在归我们了。”
“那里面有小朋友吗?”
“没有。但有一棵桂花树。下次带你去看看。”
糖糖点了点头,跑回去继续画画了。我把照片收进笔记本里,放在茶几上。顾淮从厨房出来,端了两杯水,递了一杯给我,坐下来。他没问那张照片的事,只是看着客厅里糖糖趴在地板上画画的背影,说了一句:“她今天在幼儿园学了新歌,回来唱了一路,跑调跑得没边。”
我端着水杯喝了一口,嘴角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