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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舔狗路人甲37听书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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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路人甲勾引别人男朋友上位

作者:月照灯烛火 | 分类:诸天无限 | 字数:102.1万字

第180章 舔狗路人甲37

书名:快穿之路人甲勾引别人男朋友上位 作者:月照灯烛火 字数:2.6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3 07:36:09

沈砚站在走廊里,透过门缝看着林昭雪坐在陈最床边。

她接过陈最手里的水杯放回桌上,顺手帮他把枕头垫高了一点。然后坐下来,拿起一个苹果,低头慢慢削着。

陈最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她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然后笑了,带着一点点无奈和软和。

沈砚转过身,沿着走廊往外走,鞋踩在瓷砖上发出很轻的摩擦声。

指节上破了的伤又开始渗血,他低头看了看,没管它,然后继续走。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照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校医院门口的树叶子几乎掉完了,光秃秃的枝丫指向灰白的天空。

他看着那棵树,忽然想起林昭雪把银杏叶书签,夹在书里给自己的那个下午。

现在叶子掉光了,他也什么都没有了。

…………

陈最请了一周假。

请假的理由是“身体不适”。辅导员看了一眼他肿成核桃的眼眶和青青紫紫的脸,叹了口气后二话没说就签了假条。

他当天下午就收拾东西回了家。临走前犹豫了半天,往沈砚桌上放了一盒新买的创可贴,然后背上包走了。

在家那几天,陈最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摸手机。

脸上的淤青从深紫色慢慢褪成青黄色,嘴角的痂也快掉了。

但他也没闲着,每天都很忙——忙着给林昭雪发消息,从早到晚,事无巨细。

“起床了。今天脸上的淤青浅多了,我妈说像被人泼了碘酒哈哈。你吃早饭了吗?”

“今天吃了排骨汤。出门买东西的时候遇见一只小狗,很可爱。”附图一张人和狗的大头照,笑得很灿烂。

“刚才楼下有只流浪猫蹲在花坛边,跟你宿舍楼下那只好像,就上次你喂过的那只黑白花的。”发了一段视频,只露出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摸着小猫的背。

“今天伤口好多了,嘴角的痂快掉了。你别熬夜改卷子了,改不完的发给我来改吧。早点睡,晚安。”

林昭雪有时候在上课,手机震个不停,翻过来一看全是他的消息。

周甜凑过来瞄了一眼,“这人是不是话痨啊,一天到晚发这么多。”

林昭雪嘴上回着,“是啊。快被他烦死了。”

手指却在屏幕上敲了一行字:“知道了,你好好休息。”

发完之后她把手机扣在桌上,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

周甜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啧了一声,“你刚才笑了。”

林昭雪面不改色道,“没有。”但把手机翻过来又看了一眼屏幕。

有一次陈最发了一张自拍过来,角度极其刁钻,从下巴往上拍,把脸上那块淤青拍得格外触目惊心。

“你看我像不像被人揍了。”配了个委委屈屈的表情包。

她无语道,“你本来就是被人揍了。”

陈最秒回:“被揍一次换你给我擦药,值了。”

林昭雪盯着屏幕,打了一行字删掉,又打了一行又删掉,最后只回了一个字:

“傻。”

第五天晚上他发来消息:“明天脸上的痂应该就能掉了。我后天回来。”

她回:“不急,你养好了再说。”

陈最秒回:“我急。我想见你。”

林昭雪抱着银杏坐在床边,猫在她膝盖上打着呼噜,睡得很是舒服。

她看着屏幕轻轻笑了笑,想回一句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太对,最后只打了两个字:

“随你。”

…………

陈最等不了两天,痂掉了他就回学校了。

正是傍晚,夕阳把宿舍楼的墙面染成暖橙色,他站在林昭雪宿舍楼下,手里拎着一个纸袋,仰头看着三楼那扇亮着灯的窗户。

他拿出手机找到置顶,笑着打字:“我在你楼下。”

林昭雪正趴在桌上整理着笔记,手机屏幕亮起来,她看了一眼,立刻坐直了。

周甜好奇地探过头,看到她以平时三倍的速度把桌上的笔记本合上塞进包里,又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

“你干嘛去?”周甜纳闷地问。

“陈最回来了,在楼下。”她套上羽绒服,两步走到门口。

周甜看着她这一连串动作,拖着长音“哦”了一声,表情暧昧。

林昭雪没理她,推门出去了。

她推开宿舍楼大门,一眼就看见陈最站在梧桐树下,他脸上的淤青已经消得差不多了。嘴角的痂掉了,留下一小片淡粉色。

林昭雪有些恍惚,陈最和沈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好看。

沈砚安静清冷,像深冬结冰的湖面,干净得没有一丝波纹。

他的五官偏精致,眉骨高而清秀,鼻梁挺直,下颌线削瘦利落,整个人疏淡而克制。

沈砚站在人群里不需要说话,光是那种沉静的气质就能让人不自觉地放低声音。

陈最不是。

陈最的好看是热烈外放的,浓眉大眼,眉峰微微上扬,带着一点天生的锐气。

眼睛比沈砚稍稍圆一点,瞳仁是暖棕色,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想起夏天晒过的青草。

鼻梁很高,单看会显得有些凌厉。下颌线比沈砚更宽一些,轮廓线条刚硬分明。

陈最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棵旷野里的树,粗粝结实,自带一股野生的劲儿。

他笑和不笑的时候判若两人。

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凶。但一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弧,整张脸的线条都软下来,像一只被顺了毛的大型犬。

林昭雪瞧见他今天穿着一件藏蓝色冲锋衣,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小麦色的手臂。

头发好像理短了一些,看起来精神了不少,手里拎着一个纸袋。

陈最看到她出来,眼睛一下子亮了。

“你怎么回来这么快?不是说后天吗?”她走上前问道。

“痂掉了就提前回来了。”陈最摸了摸嘴角,笑容灿烂。

“反正迟早要面对群众。与其在家被我妈念叨,还不如回来。”

“你妈念叨你什么?”她好奇地问。

“她问我是被谁打的,我说是跟沈砚。我妈说‘赢了还是输了’。我说平手。她说‘那还行’。”

他学着他妈妈的语气,一本正经地皱着眉,把林昭雪逗笑了。

陈最把手里的纸袋递过来,“给你的。”

“什么?”林昭雪没接。

“我表哥从国外回来,带了点巧克力。他们家每次出国都带一大堆伴手礼,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他怕她不收,特意挑的最没负担的礼物。

林昭雪接过纸袋,低头看了看里面那盒巧克力,嘴角弯起来。

“谢谢。”她抬眼看着陈最,笑意盈盈。

陈最挠了挠后脑勺,耳尖红红的。

林昭雪看着他脸上染上一层薄红,忽然觉得这个人真的很像一只黏人的小狗。

整天发消息报备,事无巨细地汇报自己的生活,从早饭吃了什么到楼下遇到哪只流浪猫,连伤口结痂都要拍照给她看。

她说“知道了”他秒回,她说“随你”他也秒回。

她要是隔半小时没回消息,他下一次发消息一定会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来试探她还在不在——

比如“你看这只流浪猫是不是在想我”,“我赌一个猫罐头它肯定在想我”。

她每次看到都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此刻他站在梧桐树下,耳尖通红,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

如果他有尾巴的话,大概已经摇成螺旋桨了。

“你这几天在家里是不是闷坏了?”林昭雪忍住笑意,问道。

“还行。”他羞窘道。

“我给家里的那盆多肉讲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故事,多肉听完就长了新叶子。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多事’。”

“你给多肉取名叫多事?”林昭雪笑得不行。

陈最一本正经道,“因为多肉有故事。”

“下次我带它来见你。”他看着林昭雪的眼睛,眼神认真。

“行。有空见见它。”她笑出声来,觉得眼前的人实在是离谱又可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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