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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章 打晕了拖出来听书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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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予浔槿

作者:兔子的角落 | 分类:诸天无限 | 字数:105.0万字

第376章 打晕了拖出来

书名:惊予浔槿 作者:兔子的角落 字数:2.2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7 04:06:21

通道里。

被子弹撕碎的哀嚎撞在墙壁上,又弹回来,混成一片。

暴徒们猝不及防。

前一秒还在等着落槿走进来当人质,后一秒子弹就从天而降。

手指还没扣上扳机,胸口已经被打出三个窟窿。

他们倒下时脸上还凝固着惊愕,死都没明白对方是怎么出现的。

“还击!还击——!”

可往哪儿还击?

他们连枪口该对准哪里都没看清。

Evans:“Sir. 机枪都架上了。”

时浔:“绕。”

前者依旧木头脸,体内的暴虐因子燃烧。

“哒哒——!”

机枪手栽下去,额头正中一个弹孔,对方想换位补上,还未挪个半步。

子弹追过去堵住了他的嘴。

Berg从侧面带人包抄,战术手电的光柱在黑暗里交错切割。

将整个走廊照得像北欧极简主义楼的内部。

沈一他们见一个崩一个,枪枪爆头,不留活口。

环氧树脂自流平的地面光可鉴人。

倒下的暴徒横在上面,血顺着光滑的地面蔓延开来,似在一面黑色镜子上泼了红漆。

两侧每隔几米就是一面植生墙,凹槽里是热带蕨类和苔藓墙。

自动灌溉系统的一滴一滴落在尸体旁边的血泊里。

沈一他们刚才只摸到前段,就被爆炸震得只能往外撤。

这会一看。

所有人:“……”

他大爷的这哪是什么地下室,说是地下堡垒都不为过。

*

深处。

俞邵初带着点笑意坐在宽大的皮椅上。

视线从一旁巨大的笼子里滑向屏幕上切得分明的画面。

Evans在杀人,官方警员在封口子,沈一、Berg和达米安的手下带着人往西侧走……

时浔抱着落槿,慢条斯理地往他这边来。

他对身侧站着的人说:“阿平留下,其他人,全出去。”

跟了他这么久,得死得有用一点。

众手下灰着脸应声,攥拳转身。

留不留下,都一个结果。

阿平怔忡:“老大?”

时浔的人火力太猛,Evans一个人就能清半面通道。

出去就回不来了。

俞邵初平嗓:“你也想去?”

阿平:“……”

岔道又一轮交火。

这次更近,七八个人直怼在通道正中间。

Evans闪进掩体,所有人散开还击,落槿枪枪打在对方的手腕。

落槿被时浔按在墙后,侧头探出枪口,干脆利落的五发子弹,五个人的手腕。

时浔眼里勾宠,默默补枪。

“可以,”他音调透着薄笑,“比我预判的快了零点三秒,宝贝真棒。”

落槿:“……”

狗东西就是玩儿来的!

Evans走在最前面,肩膀宽得能把整条走廊堵死,手里的步枪在他掌中如玩具。

每过一个岔口就停半步,耳朵动一下,听到什么动静讷着脸突进。

枪声短促,惨叫更短。

出来的时候,枪管还在冒烟,甩了甩,继续往前走。

时浔半抱半揽着小妻子,悠悠抬足地跟在Evans后面,深眸不紧不慢地环视四周。

靴底不沾血。

仿佛这不是战场,只是一次饭后散步。

落槿目光冷澹地看着暴徒们枪还没端平就被碎了喉骨,淡寡的眼底一丝波动也无。

这些人,不过都是俞邵初推出来送死的。

知道自己被人摸到了心脏,更知道手下根本不是Evans和沈一他们的对手。

俞邵初把他们的命途控于股掌。

又让他们觉得替他死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忘了命是可以自己攥的。

耳麦里。

沈一声音里夹着枪声。

“少爷!”他道,“他们在往地下二层退,俞邵初应该在负三层。”

砰!

一个暴徒从拐角闪出来。

Berg抬手一枪,子弹穿过对方的膝盖,那人低嚎着跪滑,撞在植生墙上,溅起一片苔藓碎屑。

手中的步枪在地面上滑出去。

Berg上前一步,枪口抵住那人的后脑,补了一发。

两队人碰在一起,相互颔首后继续往前。

沉闷的枪声在走廊里回荡了一下,很快被黑暗吞掉。

两队人从不同岔口碰在一起。

相互颔首,无声地交换了位置,继续往前推进。

越往里走,越安静。

起初还能听到远处交火的回声,再往里,连回声都没了。

只有他们自己的脚步声。

踩在花岗岩上,咔、咔、咔,战术靴节奏整齐瘆人。

沈一:“少爷,这地方不对,岔口太多了。”

“Berg,”时浔声音很淡,“热成像。”

Berg:“Sir,试过了。他在墙里夹了铅板,热成像穿不透。

整个负三层都是黑的。我们在外面什么都看不到。”

时浔薄唇弯得没有一丝温度。

不愧是顶级黑客,连物理层的反侦察都做进了建筑设计里。

“沈一,所有岔口,封死。看到人缴械,”时浔一顿,“不配合的,不留。”

“是。”

命令传下去,地下像被按下了某个开关。

黑衣白手套的护卫、迷彩服的、深蓝制服的警方……

数拨人混在一起,分成各个小队,沿着岔口一层一层往下推。

不杀降。

但,也绝不放。

枪声仍在时浔前面响成一片。

他侧身避开一颗弹到墙上的跳弹,继续往里走。

将小妻子往墙边带了带,用自己的身体挡住通道深处可能射来的冷枪。

男人想到什么,按麦:“找到达米安。”

“是。”

沈一和一旁的Berg交换了一个眼神。

少爷什么时候跟达米安那么熟?

时浔了解达米安。

那疯狗胜负心比谁都重,堪称病态。

当年在巴尔干。

为了抢在他前面端掉一个军火库,硬是开着辆破皮卡冲进雷区,炸飞了两个轮子还往前拱。

人被抬出来时胳膊上插着弹片,还在:「Stellan,这局我赢」。

时浔:「……」

那晚被他带走了落槿,又被他抢了先机歼了俞邵初的副岛。

不会咽下这口气的。

那废狗宁可被人打成筛子,也不会空着手回去。

一定会抢在所有人前面找到俞邵初,把承诺书和那条虫子的命一起攥在自己手里。

站在他面前,叼着雪茄昂下巴,语气混账的说「Stellan,你输了」。

要是让时浔一个人把俞邵初拎出去……

时浔怕他会偷偷哭。

哭倒不至于。

估计会把整条街炸了,把俞邵初的尸块挂满路灯,站在路中间对着天吼三声。

最后跑回他的地下城,灌一整夜的威士忌,第二天继续较劲。

忒烦。

反正不会不来。

“找到人,带出来。”时浔冷嗓交代,“他要是犟着不走……打晕了拖出来。”

众手下嘴角一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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