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之后,赵无极照旧去了灵田。
夜里的雨将土洇透了,垄沟里积着一线浅水,日头还没爬高,水汽贴着地面浮着,把整片灵田罩成一团白茫茫的潮气。他蹲下身子,先拿指背触了触叶面——凉,叶背有露,露珠里裹着一层极细的灰白粉末,那是夜里受过虫害的痕迹。他伸手探进灵草根部,指尖贴着土,一捻,果然带出一小撮虫卵,白得发亮,密密攒在须根缝里,像是趁着这一夜雨水悄悄下的。
他取下腰间的竹镊,夹起虫卵往陶罐里搁,夹一下,指腹在罐口蹭一下,把黏在镊尖上的细卵也蹭落。锄草的短锄就在左手边,锄柄被手掌磨得发亮,木纹里沁着去年的汗渍,一握上去,凉里透着一点温。露水顺着叶尖滴下来,砸在他手背上,一下,又一下。
手上做活,心里却在推演。
那株埋在墙根下的灵草,那几枚留在灵田边缘的脚印,那撮落在枯草间的妖兽毛发,此刻都静静留在原处,等着某个时刻被翻出来。赵无极要做的,是决定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让它们发挥作用。
他先推演了“此刻立刻揭发”这条路。
若他现在就挖出那株灵草,冲到管事面前,说是有人栽赃他——会怎样?
他把手里的虫卵磕进罐里,在心里先把墨玄的反应过了一遍。墨玄不会急,也不会怒,只会抬起眼皮,慢条斯理地问一句:“哦?你说这草是你被人埋的,那你说说,是谁埋的,什么时候埋的,有谁瞧见了?”——这三问,他一问也答不上来。他能说出王虎,却拿不出一个能替他作证的人;他能说出是昨夜,可昨夜他隔着窗缝看得清楚这件事本身,就说不出口。更难堪的是,若他答得含糊,墨玄连追问都不必,只消一句“你自己都说不明白,还敢来我这里攀咬”,就能把他堵在原地。他蹲在田垄间,好像已经尝到了那种站在人前、话到嘴边却无一处落得实的窘迫。
药园这地方,消息比风走得快。他若真去闹这一场,不出半日,话就会传成另一个样子:那新来的伪灵根杂役,偷了灵草不算,还要反咬执事的人。杂役们平日里低头干活,谁也不肯多话,可一旦要站队,他们只会往稳当的那一边站——稳当的那一边,从来不是他。
其一,缺少证人。
昨夜王虎埋草,他隔着窗缝看得清楚,可那只是他一个人的眼睛。他也没有把王虎当场堵住,没有第二个人能证明那株草是怎么到了他墙根下。空口无凭地去指认,墨玄完全可以反过来说:“这株灵草明明是从你住处搜出来的,你反倒恶人先告状,说旁人栽赃你——荒谬。”这话一旦当众说出去,众人记住的不会是他喊的冤,而是他被驳倒时的哑口。
其二,墨玄位高权重。
赵无极锄到田垄尽头,直起腰,往药园东边那间执事房的方向看了一眼。晨光里,那边的门已经开了。
墨玄是执事。药园的账册在他手里,一株灵草从下种到收成,记几笔、怎么记,都由他一支笔定;杂役的调度也归他,谁去挑水,谁去翻土,谁被派去最远最苦的那片坡地,他一句话而已。清点灵草的时候,是他带着人一垄一垄过;数目对不上,也是他先开口说“少了”。这中间的环节,本就处处能被人为地拨弄一下——少记一笔,挪个位置,或者干脆在清点时把一株草“从”某处翻出来,谁又能说他做了手脚?
而他赵无极,只是一个伪灵根的药园杂役,人微言轻,没有靠山,没有背景。同样一件事,从墨玄口中说出来,是定论;从他口中说出来,是狡辩。分量的差别,不在话本身,在说话的人。
其三,也是最致命的一条。
赵无极把手里的短锄往垄上一插,锄刃入土半寸,他扶着锄柄,眉头拧了一下。
若他此刻揭发,等于主动暴露——他知道有人栽赃他,他知道灵草埋在墙根下。可他是怎么知道的?
一个伪灵根杂役,凭什么半夜里能察觉到有人在自己屋外埋东西?凭什么隔着窗缝,就能把来人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
这一层一旦被墨玄揪住,事情就不是偷盗不偷盗了。墨玄会顺着这条疑,一路往下问:你夜里不睡,是在做什么?你眼睛凭什么这么尖?你身上到底藏着什么?——慧眼的事若被牵扯出来,他这双能看破灵物根底的眼睛,就再也不是秘密;预警阵的事若被牵扯出来,他屋里那点布置,也会被人翻个底朝天。到那时候,偷灵草的罪名洗不洗得清已经不重要了,一个伪灵根杂役身上藏着不该有的东西,这才是真正要命的。
他缓缓呼出一口浊气,将这念头从心底彻底剔除。
此刻揭发,是下下策。洗不清冤屈,还会把自己推进更深的坑里。
他换个姿势蹲下去,继续拔草。
那就剩第二条路——等对方先发难,再抛证据。
墨玄既然布下这步棋,就不会让它永远埋在土里。他必会挑一个时机,让人“恰好”发现那株灵草。赵无极在心里替对方挑时机:不会太早,太早了事情还没铺垫开;也不会太晚,晚了夜长梦多。多半是某次例行清点,或上头有人来查药园的时候——当着外人的面,把赃物翻出来,才最显得他墨玄秉公。来的人也不会是墨玄自己,执事不必亲自下场,来的多半是王虎那样的心腹,带着两三个杂役,一拥而上,把墙根一挖,人赃并获。
那么他届时第一句该说什么?不能喊冤,喊冤就是争辩,争辩就落进了对方的节奏。他该先愣一愣,再退半步,把话往软里说:“这东西怎么会在那儿……我着实不知。”一句话,既不认,也不咬人,先把场面稳住,让对方的“人赃并获”缺了那口顺气。
然后才是证据。
脚印,能撑住的是“曾有外人深夜到过他屋外墙根”这一层。一个自己偷了灵草的人,不会把草埋在自己墙根下,更不会在埋草的地方留下旁人进出的足迹。这足以把“他自盗”的推断撬开一道缝。可脚印也就到此为止了——它证明有人来过,证明不了来的人是谁,更证明不了那人埋了什么。
毛发,比脚印更进一步。那是王虎身上独有的妖兽毛发,落在埋草的位置附近。若能当着众人的面认出这毛发的来处,就能把“埋草之人”这个身份往王虎身上引,再往墨玄身上引。可它仍旧只是间接的线索,王虎大可以推说:我白日里从这儿路过,沾落的罢了。
所以这些证据,定不了墨玄的罪,也定不了王虎的罪。它们真正的作用,是让墨玄没法再顺顺当当地把他按死——众目睽睽之下,赃物有了疑点,人证有了缺口,墨玄要拿人,就得掂量掂量。这掂量的工夫,就是他脱身的时间。
万一连这一步也撑不住呢?赵无极把手里的一根杂草连根拔起,抖了抖根上的土。撑不住,就退。退不是认罪,是把话咽回去,低头认个“做事不慎”,领一顿罚,把这条命先保住。只要人还在药园里,牌就还没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