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沉弦坐在黑色定制的轮椅上,苍白着一张脸,像欧洲古老的神话传说,让人想起暗夜里独自蛰伏的鬼魅。
顾听微怔怔看着他,清澈的眼眸里空空荡荡,全是陌生的茫然。
“哥哥,是谁?”
轻飘飘四个字,温柔又无辜,却让谢沉弦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撕扯,扯出一个扭曲的弧度。
怎么办?他又把他忘了。
明明是两人的经历,他却忘得一干二净。
这种不对等的铭记,就像在喧嚣的人海中,独自咀嚼早已过期的糖,让人孤独又不甘。
“你忘了吗?在聆溪镇,哥哥叫你小乖,替你打跑坏人,还每天送你回家?”
“有一回,你踩到石板上的青苔滑倒,磕破了膝盖,哥哥背你回去。你趴在我背上哭,哭完了又笑,说哥哥背上好暖和。”
顾听微听着这些,眼睛眨巴眨巴,像在听一个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故事。
“对不起,”听到最后,他低头看看自己的膝盖,小声说:“我不记得了……我膝盖上没有疤。”
“早好了。”谢沉弦说,“十几年了,那点小伤早长好了。”
十几年前的夏天太过遥远,年少那一场盛大又绚烂的相逢,是他功利又贫瘠的人生里,唯一的彩色。
光阴遥遥,世事翻覆。谢沉弦告诉自己,顾听微那时候还小,脑子也不灵光,隔了这么久把自己忘干净,也理所应当。
但是,长大后的再次遇见,他不信小乖没有一点儿印象。
“不说以前的事,乖乖真的一点都不记得哥哥吗?”谢沉弦引导着小孩儿。
“再想想,那次吃饭,你偷偷喝大人的酒;还有白老的茶宴,哥哥读诗,你听得很认真;还有去……打猎?”
顾听微认真听着,使劲儿在自己的脑海里“翻找”——
吃饭偷喝酒,他被叔叔训斥了;茶会被烫伤,叔叔给自己吹吹了;去打猎,叔叔给自己猎了一只最可爱的兔子……
看着小孩儿那副茫然又无辜的表情,谢沉弦眼底的阴翳几乎要漫出来。
凭什么?凭什么他又忘了!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也不过是两个月之前的事。
为了远远看他一眼,他在猎场被卢砚铮那个疯子设计,硬生生断了两条腿。
骨头碎裂的痛感,他到现在都记得。
复健的日子,深夜里疼醒,冷汗浸透床单,每一次翻身都像重挨一遍断骨的苦楚。
他咬着牙熬了过来,告诉自己所有的痛,都当是靠近顾听微的代价。
可代价真的太重了,重到让他这个天之骄子,再也站不起来,往后余生只能困在这张轮椅上。
这么大的代价,换来的重逢却是一句,“你是谁”——不甘顺着血管往头顶涌,酸涩和疯念缠在一起,勒得谢沉弦胸口发闷。
在他的预设里,只要他和顾听微有足够的时间,只要自己把那些被揉碎了的时光,一点点拼凑起来,他的小乖就会用清澈的眼睛望着他,说一句,“哥哥,原来是你呀”。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他没有一刻停止对卢氏的窥视。
他是谢家最优秀的继承人,不是因为他的外貌,而是脑子。
虽然断了腿,但帮家族打赢两次高水平的商战后,谢家继承人的头衔依然在他头上,稳如泰山。
三个月前,祖父病危在床,他掌握了谢氏大权,第一件事就是推出一个傀儡当家。
自己则以双腿瘫痪为由,对外宣称,心如死灰,前去清修。
当时,一些报刊杂志还做了报道,对谢氏当家人的决定唏嘘不已。
不过,当媒体扒出,这位惊才绝艳的谢当家,年轻时就喜欢“求仙问道”后,对这个决定也不那么惊讶了。
谢沉弦给世人以假面之后,用了大半财富在隐蔽的山间,开始打造自己的清修之所。
他炸了大半个山,在山肚子里像蚂蚁打洞一样,一点一点置办家什,让这个冠以清修之所的金笼更适合小雀儿生存。
一切准备就绪,只剩守株待兔。
谢沉弦有耐心,他盯了好几个月,才发现机会。
秦二爷、齐霄、卢叙,之所以能把零碎的消息穿成线,谢沉弦这根针功不可没。
事情果然如他所料,他也坐收了渔翁之利,将人捏到了手里。
谢沉弦看着顾听微的眼神,干净、茫然,没有一丝一毫属于“故人”的波澜。
他眼睛里,没有他,从来都没有。
过去那些回忆,都是他一个人的自以为是。
不过没关系,谢沉弦安慰自己,卢砚铮认识微微也不过一年工夫。
卢砚铮可以陪他、抱他,听他软软地喊叔叔,那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也可以做到。
谢沉弦缓缓吸气,把眼底翻涌的阴暗用力压下去,重新换回那层近乎温柔的外壳,他轻轻哄着自己精心算计来的珍宝——
“没事,忘了也没关系,哥哥不怪你。”
轮椅往前,缓慢地靠近床边,霜色的光落在他削薄的侧脸上,睫毛投下浓重的阴影。
他伸出手,指尖悬在顾听微脸颊一寸的地方,没敢落下去,又舍不得收回来。
“从前,是夏天太远了。这次不一样。”
他眼底埋着密不透风的执念,病态又虔诚:“这次,我不会再给你机会忘掉我。”
记不起来没关系,他可以造新的记忆,把卢砚铮从他小乖的世界里一点点剥离。
往后朝夕,只有他陪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