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罪终于想开了。
事已至此,自己也不能在这里等死。
黄锦不来,他就要想办法让黄锦来。
他必须证明自己“有用”,或者至少“值得被记住”。
他开始努力回想原主的记忆。
戴罪,原名戴醉,字九歌,今年十五岁。父亲戴远,翰林编修,因牵涉文案被满门抄斩,他因年幼免死,依律净身入宫为奴。
原主是翰林的儿子,从小读书识字,四书五经都学过,诗词歌赋也能来几句。
这些记忆像是碎片,散落在他的脑海里,他需要一片一片地捡起来、拼起来。
他闭上眼睛,努力回忆原主读过的书、写过的字、学过的礼仪。
他想起原主跟着父亲读书时的场景。
书房里焚着香,父亲的声音温和而耐心,一个字一个字地教他念《千字文》……
他忽然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这些记忆不是他的,但又好像是他的。
他能感受到原主对父亲的敬爱、对学问的认真、对未来的憧憬。
然后这一切被突如其来的抄家灭门击得粉碎。
戴罪睁开眼睛,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
那不是他自己的悲伤,而是原主残留在这个身体里的、刻骨铭心的痛。
他看着那些记忆,像是在看一部别人的电影,但那些情绪却真实地在他胸口翻涌。
他把那些情绪压下去。
现在不是伤春悲秋的时候。
他从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了一个有用的信息:戴远教过他写文章。
不是普通的写信,而是那种文绉绉的、引经据典的、能够打动人心的文章。
戴罪虽然是个现代人,但他从小接受的也是顶级的精英教育——书法、古文、诗词鉴赏,这些都是家族继承人必修的课程。
他不敢说自己能考科举,但写一封文采斐然的信,他还是能做到的。
再加上原主记忆里的那些“库存”,他觉得自己可以试一试。
他趴到木栅栏边,朝过道里的守卫喊:“这位大哥,能不能借我纸笔?”
守卫斜了他一眼:“你要纸笔做什么?”
“我想写一封信。”
“写信?写给谁?”
“写给……黄……写给宗主爷。”
守卫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你?一个罪囚?给宗主爷写信?你是不是被打傻了?”
戴罪没有笑。
他认真地看着守卫,用一种完全不像一个十五岁少年的、沉稳的语气说:“大哥,麻烦您帮我递上去。如果爷不看,那是我的事。但如果我没递,那就是我的遗憾了。您只需要帮我递一下,成不成,我都记您这份情。”
守卫看着他,黄宗主对这小子也算不差,算了,通融一下吧。
“纸笔我没有,但我可以帮你问问书吏。你要是真能写出什么名堂来,我帮你递,但是成不成我可不管了。”
“多谢大哥。”
纸笔很快送来了。
戴罪趴在草席上,握着笔,想了很久。
他不能写得太长,黄锦没有时间看长篇大论。
他也不能写得太虚,空话套话打动不了人。
他更不能露出马脚——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十五岁的罪臣之子,虽然读过书,但不应该有太超出年龄的见识和文采。
他必须写得真诚、得体、恰到好处。
他深吸一口气,落笔。
【谨奉书于:
司礼监掌印、提督东厂、忠勤懋着、宗主爷足下。
伏乞圣鉴:罪囚戴罪诚惶诚恐,稽首顿首。
罪囚家门不幸,牵连囹圄。幸蒙皇恩浩荡,法外施仁,免死加恩。
初见大人时,罪囚言行孟浪,冒犯大人,实乃无知狂悖,罪该万死。今每念及旧过,如芒刺在背,汗流浃踵。
罪囚深知蝼蚁之命,本不足道,然蒙大人昔日垂目,未加苛责,私心窃喜,或可赎前愆。
伏乞大人宽宥往咎,许罪囚以师礼侍奉,执帚洒扫,侍奉巾栉,余生必以忠谨自砺,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伏愿大人许罪囚忏悔之机。
罪囚戴罪顿首再拜。】
翻译成现代文,大意就是,“大人,我错了冒犯了您,求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收我做徒弟吧!我给您当牛做马,赴汤蹈火……”
这封信写完,戴罪自己都觉得牙酸。
古人这套动不动就“顿首百拜”的书信礼仪,在现代看起来匪夷所思,但是却是民国时候仍然不乏有人循例的。
再说了,人在矮檐下,怎能不低头。
但莫名的,他居然产生了一种,无可言喻的兴奋感。
这不就是自己幻想过的角色扮演游戏吗?
既来之则安之,来都来了……
不妨好好体验一下。
他把信折好,递给守卫。
守卫看了一眼,没说什么,揣进怀里走了。
信送走之后,戴罪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戴罪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送到黄锦手上,不知道黄锦会不会看,不知道看了之后会不会有回应。
信送走后的第三天,戴罪正在牢房里发呆,忽然听到过道尽头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火把的光照亮了过道,几个人影朝这边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穿着青色圆领袍的太监,看起来三十多岁,面容清瘦,目光沉稳,步伐不紧不慢。
他身后跟着两个小太监,手里捧着什么东西。
太监走到戴罪的牢房前,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你就是戴罪?”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带着一种公事公办的冷淡。
“是。”戴罪赶紧站起来,虽然腿有点软,但还是努力站直了身体。
“督公让我来接你。”太监说,“收拾一下,跟我走。”
戴罪的心脏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他成功了。
他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一身破烂单衣,就是他的全部家当。
那个太监示意身后的小太监打开牢门,解开戴罪的镣铐。
戴罪的手腕被镣铐磨的有些粗糙,突然有了自由,反而有些不习惯。
“走吧。”
戴罪跟着这个太监走出牢房,穿过长长的过道,经过那些曾经让他毛骨悚然的刑具室、审讯堂,一步一步地走向诏狱的大门。
当他走出诏狱大门的那一刻,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他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待了十一天,几乎忘记了阳光是什么样子。
那温暖的光线打在脸上,带着一种久违的、让人想哭的暖意。
他深吸一口气,空气里有泥土的气息、花草的芬芳、还有远处飘来的、不知哪座宫殿的檀香味。
虽然还是在游戏里。
但这才是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