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冏把细化后的律条呈上来时,古时月正在看成公英送来的秋粮汇总。他把竹简接过去,翻了几页,放在桌上。“姜公,这件事光你我几个人定不下来。把贾先生和成先生都请来,一起议。”
正屋里坐满了人。古时月坐在案后,贾诩坐在左首,成公英坐在右首,姜冏坐在成公英旁边,铁娃站在门口。油灯的火苗晃了晃,把几个人的影子投在墙上,忽大忽小。
古时月先把姜冏草拟的律条内容简要复述了一遍,然后看向贾诩。“贾先生,你先说。”
贾诩端起水碗喝了一口,放下。“少郎,军中赏罚,在下以为只需军令即可。令行禁止,赏罚分明,兵自然听令。不必写成大段的律文,兵也记不住。几条核心军纪——不杀降、不掠民、不奸淫、不私藏缴获、令行禁止——已经在第一卷立下了,执行至今,无人不服。民事纠纷不一样。”他看了一眼成公英。“民事纠纷多而杂,各屯判官断案尺度不一,确实需要成文的规矩。”
成公英接过话。“贾先生说得对。军中赏罚靠军令,是因为军令简单,兵容易记。民事纠纷不一样。偷一只鸡和偷一头牛,罚得一样重,百姓不服。骂人和打人,罚得一样重,百姓也不服。必须分轻重、列等次,让判官有据可依。”
姜冏从袖子里掏出另一卷竹简,摊在桌上。“在下在天水郡当功曹时,见过太多因无法可依而起的冤案。有一桩案子,两个人争一块地,甲说地是他的,乙也说地是他的。郡吏断案,不看证据,看谁跟吏员熟。甲请吏员喝了酒,吏员就把地判给了甲。乙不服,告到郡衙。在下查了地契,明明是乙的。但在下不能改判,因为改判就是打郡吏的脸。”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一些。“律吏断案,若无法可依,就只能靠人情请托。人情请托多了,百姓就不信官府了。”
屋里安静了片刻。
古时月看着贾诩。“贾先生,你觉得姜公说的有道理吗?”
贾诩沉吟了片刻。“有道理。但律法不能太繁。太繁了,百姓记不住,判官也记不住。记不住就等于没有。”
姜冏点头。“贾先生说得对。所以在下草拟的律条,只取最常用的几十条。私斗、偷盗、欺行霸市、强占田界、拖欠赋税、损坏公物、辱骂他人,每一条都写清楚了罚则。不常用的,暂不列入。以后需要再加。”
古时月站起来,走到舆图前。舆图上标着联防区的边界,从陇西到汉阳,几十个村落,近万口人。他转过身。“我的意见是——参照汉律,精简成文。军法主刑,民法主罚。军法部分,按第一卷定的五条军纪执行,贾先生把关。民法部分,按姜公草拟的律条执行,成先生把关。所有律条,必须公之于众,让人人都知道。不识字不要紧,各屯选识字的人念给大家听。念到每个人都记住。”
贾诩点头。“少郎,军法在下把关,没问题。但有一条——军法只适用于军中,不能用在百姓身上。”
古时月说。“那是自然。军法治军,民法治民。各管各的,不混用。”
成公英问:“少郎,民法的罚则,是罚粮为主,还是鞭笞为主?”
古时月想了想。“能罚粮的尽量罚粮。鞭笞是不得已才用。百姓穷,罚不起粮的,可以用劳役代替。修路、挖渠、砍柴,干一天顶多少粮,定个标准。”
姜冏在竹简上记下了。
古时月又问。“律条刻在木板上,立在村口。谁来看守?”
成公英说。“各屯的判官负责。判官每日巡查,查看木板有没有损坏。损坏了及时修补。”
古时月点头。“还有一件事——判官断案,必须在公开场合进行。让百姓旁听,让百姓知道判案的过程。不搞密室,不搞私下。公之于众,才能取信于民。”
姜冏又记下了。
贾诩忽然问了一句。“少郎,如果有人犯了律条,判官判罚不公,百姓不服,怎么办?”
古时月想了想。“设一个申诉的渠道。不服判罚的,可以到庄园来申诉。成先生,你负责受理申诉。申诉属实的,改判;判官故意枉法的,撤换。”
成公英应了。
散会后,古时月把姜冏留下。两人对坐,古时月倒了一碗水给他。“姜公,你今天说的天水郡那个案子,是真是假?”
姜冏接过水碗,没有喝。“真的。那个乙,后来没再告。他带着家人搬走了。走的时候,地还是甲的。”他顿了顿,“在下当时是功曹,管考课的,管不了断案。想帮,帮不了。”
古时月看着他。“现在你管得了了。”
姜冏点头。
窗外,月亮升起来了。练兵场上空无一人,长矛靠在墙上,在月光下投下一排细长的影子。传习所的灯还亮着,沐朝歌在给学员们上课。她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过来,在讲《凉州百草》里的当归。
古时月站起来,走到窗前。“姜公,律条的事,你多费心。写好了,刻在木板上,立在每个村口。让百姓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对了,没人罚。做错了,按板上写的来。”
姜冏也站起来。“少郎,在下还有一个请求。”
“说。”
“在下想在各屯选一批识字的人,专门念律条给百姓听。不光是念,还要解释。让百姓真正听懂,不是耳朵过一遍就忘了。”
古时月转过身,看着他。“你看着办。需要什么,跟成先生说。”
姜冏拱手。“多谢少郎。”
古时月回到案前,点上油灯,在竹简上记了一笔:初平三年,立法之议。贾诩言军法主刑,成公英言民法当有明文,姜冏以天水旧案证无法之弊。时月定策:参照汉律精简成文,军法主刑,民法主罚,一切公之于众。判官断案当众宣读律条,不服者可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