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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章 旧法之缺听书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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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星火

作者:时月与朝歌 | 分类:历史 | 字数:294.7万字

第430章 旧法之缺

书名:此间星火 作者:时月与朝歌 字数:2.3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3 12:38:28

吴硕在治政府的账房里坐了一整天,面前堆着半年来各屯送来的纠纷记录。獂道的、平襄的、成纪的,还有庄园本部的,摞了半尺高。他一份一份地看,看完一份叹一口气。不是因为判得不对,是因为判得不一样。他拿起两份记录,摊在桌上。左边是獂道屯的,一个屯民偷了邻居的鸡,被罚了五斗粮。右边是平襄屯的,一个屯民偷了邻居的羊,被罚了二十鞭子。同样是偷盗,罚的却不一样。一个罚粮,一个罚鞭。凭什么?他又拿起两份记录。左边是私下骂人,罚了十鞭;右边是当众辱人,罚了五斗粮。骂得重的罚得轻,骂得轻的罚得重。断案的人不同,判罚的标准也不同。

他把这些记录按纠纷类型分类。偷盗一类,有的罚粮,有的罚鞭,有的逐出联防区,有的只是警告。私斗一类,有的赔医药费,有的加罚粮,有的打鞭子。田界纠纷一类,有的重新丈量,有的各打五十大板,有的偏袒一方。没有统一的规则,全凭判官的个人判断。判官甲觉得偷鸡该罚粮,判官乙觉得偷鸡该打鞭子。百姓不服,不是因为判得不公,是因为不知道公的标准是什么。

他站起来,抱着那摞记录去了正屋。古时月正在看贾诩送来的军情通报,见吴硕进来,放下竹简。吴硕把记录放在桌上,摊开,指着那些数字。

“少郎,这是半年来各屯的纠纷记录。同类纠纷,判罚屡次不一致。有人被罚鞭笞的罪行,在另一个判官那里只罚了半斗黍。根源是没有统一的成文律法条文可循,判官只能凭各自手抄中零散的习惯先例裁断。”

古时月拿起几份记录,看了一遍。偷鸡罚五斗粮,偷羊罚二十鞭子。他放下记录,沉默了片刻。

“吴先生,你的意思是?”

吴硕站在桌前,腰板挺直。“少郎,我们自己如果不把成文法条刻在木板上让百姓亲眼看见,等人口再多一倍,纠纷会多到谁也判不过来。现在一万多人,各屯的判官还能凭记忆和习惯断案。到两万人呢?三万人呢?记忆会忘,习惯会变。判官甲和判官乙的标准不一样,百姓就会怨。怨多了,就不信了。不信了,就乱了。”

古时月站起来,走到窗前。窗外,院子里阳光很好,几个文书在抄写互市底册。他想起第一卷的时候,庄园只有几百人,什么事他都能亲自过问。第二卷,人口过万,他问不过来了,所以设了判官。但判官各断各的,没有统一标准。这不是判官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

“吴先生,你拟一个草案。把现有的判罚先例整理出来,按类型分类,定出统一的标准。私斗怎么罚,偷盗怎么罚,田界纠纷怎么判。写清楚了,刻在木板上,立在村口。让百姓知道什么该罚、什么不该罚、罚多少。”

吴硕从袖子里掏出一卷竹简,双手递上。“少郎,在下已经草拟了一份。请过目。”

古时月接过竹简,展开。上面写着几十条,分门别类。私斗伤人致残者,杖二十,赔医药费,逐出联防区。偷盗者,视赃物价值,罚粮或鞭笞,三犯者逐。欺行霸市者,初犯罚粮,再犯逐出集市。强占田界者,退还田地,罚粮。每一条都写得很具体,什么行为、什么罚则,清清楚楚。

古时月看完了,放下竹简。“吴先生,这份草案,你拿去给贾先生和成先生看。让他们提意见。改完了,再给我看。”

吴硕应了,抱着记录和草案,退出了正屋。

吴硕去找贾诩。贾诩在东跨院的军谋府里看舆图,见吴硕进来,放下手里的炭笔。吴硕把草案递给他。贾诩看了一遍,放在桌上。“吴先生,民事纠纷的罚则,我没意见。但军法要分开。民法治民,军法治军。不能混。”吴硕点头。“贾先生,军法部分,在下不懂。请您把关。”贾诩说。“军法的事,我来写。”

吴硕又去找成公英。成公英在西跨院的账房里核对互市账册,见吴硕进来,放下笔。吴硕把草案递给他。成公英看了一遍,提了几条修改意见。“私斗伤人的罚则,可以再细一些。轻伤赔医药费,重伤加罚粮,致残逐出联防区。分成三等。”吴硕在草案上改了。成公英又说。“偷盗也分三等。小偷小摸罚粮,数额大的加鞭笞,惯犯逐出。”吴硕又改了。

草案改了三稿,吴硕拿去给古时月看。古时月看了一遍,又提了几条修改意见。他把草案还给吴硕。“吴先生,你去找木匠班,刻成木板。先立在庄园门口和各屯村口,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看效果。效果好,全面推广。效果不好,再改。”

吴硕应了。

老赵带着木匠班,按照吴硕给的尺寸,刻了十几块木板。每块木板三尺高、两尺宽,正面刻律条,背面刻罚则。木板刷了黑漆,字迹涂白。吴硕检查了每一块木板,确认没有错字,让人抬到各屯村口和集市上立起来。

獂道村口的木板立起来那天,围了一圈人。赵亭长站在木板前面,念给村民听。“私斗伤人致残者,杖二十,赔医药费,逐出联防区。偷盗者,视赃物价值,罚粮或鞭笞,三犯者逐……”念完了,村民议论纷纷。有人问。“偷一只鸡罚多少?”赵亭长指着木板上的条文。“偷盗分三等。小偷小摸罚粮五斗,数额大的加鞭十,惯犯逐出。”那人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平襄的木板立在集市公平秤旁边。王功曹站在木板前面,念给百姓听。一个老农听完,说了一句。“这下好了,知道偷东西罚多少了。以前不知道,怕判官偏心。现在板上写着,谁也不能偏心。”

成纪的木板立在县衙门口。李县长咳嗽着,让儿子李诚念给百姓听。念完了,他对百姓说。“以后断案,按板上写的来。谁不服,可以来县衙申诉。”百姓们点头。

吴硕在各屯巡查的时候,看见一个老农蹲在木板前面,用手指着上面的字,一个一个地念。他不识字,但念得很认真。吴硕走过去,蹲在他旁边。

“老人家,你认得这些字?”

老农摇头。“不认得。但俺让人念了好几遍,记住了。以后谁偷俺家的鸡,俺知道该罚多少。”

吴硕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

夜里,古时月在正屋里记了一笔:建安元年秋,吴硕收半年来各屯纠纷记录,发现同类纠纷判罚不一。根源在无成文律法,判官凭习惯裁断。遂草草案,分私斗、偷盗、欺行霸市、强占田界等类,定统一罚则。贾诩、成公英审改,古时月令刻木立各村口集市试行。旧法之缺,至此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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