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册编好了,一等、二等、三等,分得清清楚楚。成公英没有急着把地分出去,他把屯田章程从柜子里取出来,摊在桌上,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章程是去年定的,每户分田若干亩,庄园配发农具一套、种子若干斗,前两年免征税赋,第三年起四六分成。他看了几遍,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是不够。流民要的不只是前两年免租,他们要的是长远。种地不是两年的事,是十年、二十年、一辈子的事。他提起笔,在章程后面加了一条新规定。
“耕种满五年且连续缴粮正常的屯田户,其田可按章程继承。父母死,子承之;无子,女承之;无子女,由同宗或邻里承之,不得收归庄园。”
他放下笔,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觉得还不够。又在后面加了一行小字:“继承之田,仍按原章程纳粮,不得加赋。”写完了,他站起来,拿着竹简去了正屋。
古时月正在看张绣送来的骑兵训练报告,成公英把竹简放在桌上,指着新增的条款。“少郎,在下加了一条。耕种满五年,缴粮正常,田可以由子女继承。这是凉州地面上第一次有人把‘地守够年限就是你的’写进规则。”古时月接过竹简,看了一遍,沉默了片刻。他想起第一卷的时候,佃户种地,七成归主家,三成归自己。地是主家的,佃户只是租种,今天种了,明天可能就被赶走。现在,地可以继承了。种满五年,就是你的。你的孩子可以接着种,孩子的孩子也可以接着种。不是租的,是自己的。
“成先生,这条加得好。地不是借给他们的,是给他们的。给了,就是他们的。他们才会用心种。”
成公英点头。
田畴之约的告示贴出去了。贴在各屯村口,贴在各收容站,贴在集市公平秤旁边。告示上写着——每户分田,按口计田。单身一人二十亩,两口之家三十亩,三口以上每口加十亩。庄园配发农具一套、种子若干斗。耕种前五年,免征税赋,所有收成归耕者自用。第六年起,按章程纳粮。耕种满五年且连续缴粮正常的屯田户,其田可由子女继承。成英公站在告示前面,对围满了的流民解释。
“地不是借给你们的,是给你们的。种满五年,就是你们的。你们死了,孩子接着种。孩子死了,孙子接着种。只要你们不卖,不荒,地永远是你们的。”
流民们蹲在地上,听着,没有人说话。一个老汉站起来,走到告示前面,用手指着上面的字,他不识字,但他认得那个红印。“成先生,这个印,是你盖的?”
成公英说。“是少郎盖的。少郎说的话,什么时候不算过?”
老汉蹲下来,抱着头,肩膀一抽一抽的。旁边的人看着他,没有人笑。他们知道他不是哭,是高兴。
消息传开了。收容站里,流民们主动要求入册登记。有人从包袱里掏出珍藏的地契——是老家被战火烧毁前留下的,纸已经发黄了,边角都磨毛了。他们把地契递给成公英,说。“成先生,我们在老家也是有地的人。地没了,人还在。人还在,就能再分地。”成公英接过那些发黄的地契,看了一眼,还给他们。“旧地契收好。新地,重新分。”
登记册上的名字越来越多。獂道屯,新增四十三户。平襄屯,新增五十八户。成纪屯,新增三十九户。成公英把这些数字抄在竹简上,呈给古时月。古时月看了一遍,放在桌上。“成先生,田畴之约一出,流民就不走了。”成公英说。“不是不走了,是不想走了。有地,有继承,谁还想走?”
吴硕在旁边整理授田登记册,听见成公英的话,抬起头。“成先生,授田登记册和赋税登记册,能不能合并管理?现在两本册子,一本记分了多少地,一本记交了多少粮。分开了,核对的时候要翻两本册子,麻烦。合并成一册,每户一页,前面记授田亩数,后面记缴粮记录。一目了然。”
成公英想了想。“吴先生,你改。改完了,我看。”
吴硕把授田登记册和赋税登记册合并成了一册。每户一页,页眉写户主姓名、人口、授田亩数、地块编号。下面分栏,按年份记录缴粮数量、种子领取数量、农具领取数量。最后一栏是备注,注明奖惩情况。他把样册拿给成公英看,成公英看了,点头。“可以。以后就按这个来。”
吴硕把旧册子收起来,锁进柜子里。新册子启用。
田畴之约推行的第一个月,联防区新增屯田户一百四十户,新开垦荒地一千八百亩。成英公在例会上报数字的时候,铁柱问了一句。“成先生,五年免租,庄园的粮够不够?”成公英说。“够。去年有余粮,今年还能撑。五年后,地养肥了,产量上来了,纳的粮比现在多。”
老铁在田头跟新来的屯田户聊天。一个从关中逃来的年轻人问他。“老铁,种满五年,地真的是我们的?”老铁蹲在地头,抽了一口旱烟。“少郎说的话,什么时候不算过?”年轻人没有再问,抡起锄头,开始翻地。
夜里,成公英在西跨院的账房里,把新册子又翻了一遍。一百四十户,一千八百亩。数字不大,但每户都有名字,每块地都有编号。他合上册子,吹熄了灯。
古时月在正屋里记了一笔:兴平二年春,成公英增屯田章程,定“耕种满五年且缴粮正常者,田可继承”。告示出,流民争相入册。一月增户一百四十,垦荒一千八百亩。吴硕并授田册与赋税册,治政更简。田畴之约,民始有恒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