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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包青天之不死战衣

作者:我以梦为马 | 分类:悬疑灵异 | 字数:99.5万字

第261章 判决公布

书名:少年包青天之不死战衣 作者:我以梦为马 字数:1.2千字 更新时间:2026-11-03 19:38:56

包拯表示,还有直接物证能够证明林婉儿就是凶手。

他说,展昭在密道中拾获的珍珠耳坠,经玲珑阁掌柜及侍女指认,确为林婉儿所有,且另一只在其首饰盒中找到。

他说,钱掌柜手中及密道发现的暗纹菱锦丝线,与从林婉儿衣柜中一件舞衣破损处提取的丝线,在材质、工艺、染色上完全同一。

他还说,李大夫手札中无心散配方,与公孙策从林婉儿母亲遗物中验出的毒素成分同源,证实毒药传承。

接下来。

包拯说到了第三环,他展示了清晰的时间表,将三次案发时林婉儿的“不在场证明”(均在醉仙楼表演或休息)一一戳破。

他说,林婉儿利用密道、机关和幻药,她完全有能力在极短时间内往返作案。

他说,林婉儿的行动完全符合复仇计划,从最外围的赵员外,到守卫森严的钱掌柜,再到心理崩溃的孙师爷,步步紧逼,计划周密。

最后,包拯将最后一枚代表“李大夫之死”的木牌(虽非直接杀害,但其毒药源自旧案,且挟持人质触发反噬)钉上,完成了整个证据链的闭环。

做完这些,他转向知府,目光如磐石般坚定:

“大人,此案现已证据齐全,逻辑贯通。林婉儿为报父母血仇,精心策划,先后杀害赵、钱、孙三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情可悯,其事可叹,然其行……已触犯《大宋刑统》之杀人重律。”

“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若因情废法,则律法尊严无存,今日可因父仇杀人而宽宥,明日便可因他故效仿,社会秩序将荡然无存。”

“故此,”包拯深深一揖,“学生恳请大人,依律判决,以正国法。”

知府长叹一声,提笔的手微微颤抖,最终还是在判决文书上,写下了沉重的判词。他采纳了包拯的全部证据与建议。

走出书房,天色将明未明,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公孙策与展昭默默陪在他身边。

展昭忍不住低声道:“包大哥,我们……非如此不可吗?”

包拯望着东方天际那一线微光,良久,才缓缓道:

“我们追索的,是真相。而律法维护的,是秩序。真相或许残酷,但秩序必须存在。这,便是‘公道’二字,最沉重的一面。”

展昭说道:“可是……林婉儿这样做,也有她的可悯之处,我们真的要处决她吗?”

包拯说道:“展昭,你不用再说了,况且,知府已经在判决书上写下判词,我们岂能让他作废?”

“这……”展昭一时语塞。

公孙策说道:“展昭,这事知道的人这么多,你以为包拯不想保住林婉儿?如果处理不好,是要影响大宋律法的公正的,这是包拯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

“好了,公孙大哥,你不用再说了,我都知道了。”展昭无奈的叹了口气。

……

数日后,判决公告贴出:

林婉儿(苏清音之女)因连杀三命,罪证确凿,依律判斩。然其孝义可风,所揭二十年前巨案功不可没,故奏请朝廷,待秋后复核,以彰天理、国法、人情之辨。

百姓围观,议论纷纷,有唏嘘,有同情,亦有对国法的敬畏。

包拯站在人群之外,默默看完了公告。

他知道,这个案子在法律上结束了,但关于情与法的思考,将长久烙印在他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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