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麦斯海军大臣把一份统计报告放在桌上。
报告不厚,但每一页都让人看得不舒服。
过去十天,德国潜艇在比斯开湾和英吉利海峡击沉了七艘英国商船、三艘法国商船、两艘荷兰商船。
没有葡萄牙船。
但荷兰船被击沉这件事让里斯本紧张了。
荷兰是中立国。
荷兰商船被击沉说明德国潜艇在执行无限制潜艇战时不会区分中立国和交战国。
只要船在作战区域内,就可能被击沉。
“荷兰外交部已经向柏林提出了正式抗议。
德国回复说,荷兰商船进入了作战区域,风险自负。
荷兰人正在考虑为商船武装护航。
他们问我们是否愿意一起行动。”
阿布雷乌把荷兰的照会抄本递给卡洛斯。
“他们想怎么联合?”
“荷兰有大约八十艘远洋商船。
他们想给每艘船加装一门小口径炮,至少能对潜艇进行警告射击。
但他们没有足够的炮。
荷兰海军自己也需要炮。
他们问我们能不能卖一批。
我们库存里有一批旧式七十六毫米炮。
是‘征服者’号和‘路易斯一世’号改装时拆下来的。
一共十二门。
炮龄有点老,但还能用。”
“不卖。
我们自己要用。”
卡洛斯把照会抄本放在桌上。
“我们的商船也需要武装。
让马丁斯查一下,席尔瓦集团和王室兵工厂能多快造出一批商船用的炮。”
马丁斯今天没有来,但费雷拉带来了他的初步估算。
“席尔瓦集团的小口径炮生产线已经在生产七十五毫米野战炮。
如果转产舰用版,加一个防盾和旋转底座,每门炮的额外工时大约两周。
第一批十门可以在二月上旬交付。
后面的每两周可以多出五门。
如果不够,还可以从旧式驱逐舰上拆。
‘特茹’号和‘杜罗’号已经退居二线,它们的炮可以拆下来。
每艘船有两门七十六毫米炮。
拆两艘就是四门。
加上新造的十门,总共十四门。
能武装十四艘商船。”
“十四艘。”
卡洛斯重复了一下。
“我们在北海和比斯开湾的商船有十四艘。
刚好够。
让海军部安排装炮。
每艘船配两名海军炮手。
炮手随船。
船员里也要挑人受训。
不能只靠两个海军炮手。
船上的水手也得会装弹和瞄准。
给他们三天集中培训。
在里斯本军港设一个临时训练班。
每艘船的船长必须参加。
学不会的,不发武装证明。”
“武装证明?”巴罗斯·戈麦斯问。
“对。
商船加装火炮之后,就不再是纯粹的民用船只。
它会被交战国视为辅助军事目标。
德国潜艇如果攻击武装商船,他们可以说这是自卫。
所以我们要在船籍证明上附加一页武装许可。
注明这艘船装备了防御性武器,只用于自卫,不用于进攻。
船长的航行日志里要记录每一次开炮的时间和原因。
如果我们的商船开了炮,但没有记录,或者记录不清楚,将来被德国人抓住把柄,我们就说不清楚。”
“德国人会怎么看这份武装令?”
“他们会抗议。
但抗议没有用。
我们是一个中立国,有权保护自己的商船。
国际法没有禁止中立国商船加装防御性武器。
英国人已经在这么做了。
荷兰人和丹麦人也在这么做。
德国人自己也在武装他们的商船。
谁都不能说这是非法的。
德国潜艇如果选择攻击武装商船,那就是他们的选择。
他们要承担后果。
击沉武装商船和击沉非武装商船,在国际法上完全是两回事。”
阿布雷乌把这条记下。
他准备起草武装令的正式文本。
卡洛斯又看向费雷拉。
“钱从哪里出?”
“从海军军备专项里出。
每门炮的改装费约一万二千米尔雷斯,折合两千六百英镑。
十四门就是约三万六千英镑。
加上炮手培训、弹药储备和航行日志印刷,总共约五万英镑。
一次性支出。
不算大。”
“那就批。
通知所有船运公司,商船加装火炮是自愿的。
但如果不加装,在作战区域内被击沉,帝国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他们愿意加装,帝国免费提供火炮和炮手。
船运公司只需要支付船员的培训时间。
这笔账他们算得过来。
十四艘船里如果有超过一半不愿意加装,那他们就不该进入比斯开湾和英吉利海峡。
留在安全海域做生意。
那也可以。
选择权在他们。
但帝国已经把选择给他们了。”
巴罗斯·戈麦斯把武装令的要点写下来。然后他问了一个更敏感的问题:“陛下,如果我们的商船开了炮,打中了德国潜艇。
德国人会怎么反应?”
“他们会抗议。
但我们需要担心吗?
如果我们的商船在葡萄牙领海附近,在自己的航线上,遇到德国潜艇主动发起攻击,商船开炮自卫,打中了潜艇。
德国人抗议什么?
抗议我们的商船没有乖乖被击沉?
他们不会的。
他们只会说这是战争中的意外。
然后继续打他们的潜艇战。
我们的商船也会继续开炮。
这就是海上现实。
谁开第一枪,谁就要承担被还击的后果。”
“如果商船打沉了德国潜艇呢?”
“那就打沉了。
我们不会庆祝,也不会公开承认。
船长的航行日志里只写‘遭遇潜艇,实施自卫,潜艇下潜逃离’。
不写‘击沉’。
不写‘命中’。
只说‘下潜逃离’。
给德国人留一个面子。
他们也明白我们的意思。
我们不想宣传战果。
我们只想保护商船。
只要商船安全到港,潜艇有没有被击沉不重要。”
巴罗斯·戈麦斯把这条记下。
会议结束后,阿布雷乌开始起草武装令。
卡洛斯签署了海军部的商船武装许可格式。
当天下午,海军部把武装令发给了所有在里斯本注册的船运公司。
大部分公司当天就回复了。
十四艘在北海和比斯开湾的商船中,有十一艘同意加装火炮。
三艘拒绝。
拒绝的三艘是定期班轮,航线固定在里斯本和英国之间。
船运公司说他们宁愿等待,也不愿意让船员冒险。
海军部没有强迫。
只把那三艘船的名字从武装名单上划掉,通知他们不要进入作战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