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吃饭喝酒的过程,我和晓峰老鬼三个人轮番上阵,老鬼刚端着酒杯挨个敬了一圈,晓峰就又开始敬酒,晓峰一下阵,我又紧接着上阵。
一喝起酒来我才知道,原来这白老大和白老二还真是回民。不过这俩人虽然是回民,却不像之前我接触的回民似的,既在乎这个又在乎那个的,依我看,这俩家伙根本啥都不讲究,就算是在吃饭方面,也啥都不在乎的那种。
我想这样的人,既然连自己的宗教信仰都他妈的不在乎,至于别的方面那就更不用说了,指定是毫无底线的才对。
在喝酒的过程中,白老大和白老二这哥儿俩,那是喝酒吃菜,那眼睛还时不时的飘向杜鹃,那小眼神分明就是在告诉我他俩想上杜鹃。靠,看样子,这段时间可不能他妈的让那俩家伙接近杜鹃,而且还不能单独让杜鹃跟他俩接触,要不然,说不定杜鹃就得被霸王硬上弓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白老大也有了醉意,我看他已经开始拍桌子吹牛逼了,讲自己是咋挖坟卖尸体配阴婚的,同时白老二也在一旁配合着。
白老大说他们哥俩儿以前在银川周边没少干这活儿。专挑那种刚下葬没多久的新坟,而且都是挖女尸卖给那些家里没结婚就死了的男人,他说一具女尸好的一般能卖两万多,比挖陪葬品划算,而且挖古墓风险大,还不一定碰得上好东西。挖尸体嘛,说白了就是个体力活儿,胆子大就行。
我听着这话,不过面上还得笑着附和。说实话,
晓峰坐在我旁边,腿底下悄悄踢了我一脚,意思是这哥俩儿真不是个东西。
老鬼倒是面不改色,端着酒杯跟白老大碰了一下,“白大哥见多识广,我们哥几个以后还得跟您多学着点。”
白老大被捧得高兴,越说越来劲,就好像自己是盖世英雄似的。
我一边听一边看向那个马刚。
此时马刚坐在角落里,面前的酒杯满着,一口没动。白老大讲那些挖尸体的事儿,他脸上没什么表情,既不觉得恶心,也不觉得好笑,就那么面无表情地坐着,像是在听一件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事。
我想这里或许有人还要问,挖尸体咋还能挣钱呐?既然说到挖尸体配阴婚了,那不妨我就啰嗦几句吧。
配阴婚这事儿,听着邪乎,其实就是给死人成个亲,在阴间也有个伴儿!
老祖宗们信灵魂不死,觉得人死了跟活着一样,得有人陪。未婚的死了?那不行,孤魂野鬼一个,而且下葬也不能入祖坟。所以打先秦那会儿起,就有人琢磨着给死人找对象——《周礼》里专门写了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啥意思呢?就是说这活儿当时已经多到官府得出来管了。
不过那时候配阴婚,基本是有钱人的专利。老百姓饭都吃不饱,谁有闲钱给死人娶媳妇?但权贵们就不一样了,就拿三国时期曹操的儿子曹冲来说吧!要说曹冲从小就聪明,非常受曹操的宠爱,不过曹冲年少夭折,老曹心疼得不行,专门找了个甄家的亡女给儿子配上了阴婚,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埋在一起,也算是活着没娶亲,死了下葬来个双宿双栖。
到了唐代,这风气更是登峰造极。古代可没有现在的医疗水平,啥疫苗也没有,所以小孩子早早夭折的也多,不光是平头百姓,就连皇室也一样,皇室里那些夭折的小皇子,基本都得配个小姑娘一起埋,而且人家还把这事儿写进了官方礼仪——死人结婚也得走流程,排面必须拉满。到了宋代就更离谱,直接催生了鬼媒人这个职业,专门给死人牵线搭桥,就跟给活人介绍对象的媒婆算是一个工种,只不过服务对象比较特殊而已!
明清那会儿,山西、陕西一带尤其盛行。京津地区管这叫搭骨尸,这个名字听着就瘆人。清末时期由于西方文化的传入,这陋习才慢慢的消停了些。
新中国成立后,配阴婚一度销声匿迹。可到了九十年代,农村又开始死灰复燃了。为啥?说白了还不就是有些地区思想陈旧呗。
在西北地区有个说法,未婚男人死了那就是,不能进祖坟,还会破坏家族风水。这一下,需求就上来了。可问题是,年轻姑娘早夭的本来就少,供不应求,尸体价格就跟坐火箭似的往上蹿,从几千块一路飙到好几万!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人铤而走险。也就形成了盗掘新坟挖尸体的事情层出不穷的现象。
那些人一旦收了买家的钱,实在没有女尸,为了能把钱挣到手,甚至还有拐来活人杀了再卖尸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些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儿都干得出来。尤其是在西北地区,一度成了这条黑色产业链的重灾区。
至于为啥盗掘女尸屡禁不止嘛?那是因为偏远农村天高皇帝远,再加上宗族之间互相包庇,而且法律上对配阴婚本身没有专门的罪名,顶多按盗窃尸体罪处理,论量刑还没有盗墓重,根本就判不了多重,所以这买卖,就跟打不死的小强似的,灭了一茬又冒一茬。
所以白老大他们干的那活儿,说难听点,就是这条黑色产业链上的一环。挖坟刨尸,一具女尸卖个几万块,来钱快。
想到这里,我看了看白老大和白老二这俩人的一副凶相,我想他俩肯定不是光挖尸体那么简单,保不齐也杀过人,这样的人,手里有一两条命案也在正常不过了。
当时我就问了,“白大哥,如果你们找不到女尸咋办?总不能让到手的钱飞了吧?”
我这话一说完,白老大还没开口,白老二立刻凑了过来双眼迷离的说道,“找不到死的,那就找……”
他这话还没说完,白老大突然咳嗽了一声说道,“找不到死的,那不行就退钱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