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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护道者的那些年

作者:咖啡老猫 | 分类:悬疑推理 | 字数:98.7万字

第84章 去峰市

书名:我当护道者的那些年 作者:咖啡老猫 字数:2.5千字 更新时间:2026-06-09 00:27:07

额头大汗连连,脖子上的玉佩居然有些烫人。

我握着玉佩,只觉得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就是握着一件绝世神兵一样。

一种绝对的自信由然而生!

玉佩上一丝白光一闪而过,然后慢慢归于沉寂。

嗯,怎么有股子酸馊味?仔细一看,胳膊上,肚子上,除了汗渍,居然还有一层薄薄的黑色物质,这不是沙。

赶紧又翻出一身衣服,跑进卫生间洗漱,黏黏糊糊,很不好洗,足足搓了三遍,才堪堪没有那股子酸馊油腻感。

镜子里,自己的肌肉似乎更有线条感了。

真想要根据梦中所授结个手印试试,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弟娃,赶紧的,吃早饭了,吃完马上跟着我去开会!”勇哥可能是因为风沙的原因,他的嗓音粗犷了不少。

荒漠中的工地餐也差别不大,物资保障还是做的相当到位的。

吃过早餐,勇哥开着车,一路都在和我介绍工地的概况。这个工地是煤改气项目,所以工地防火措施相当严格。

离我们这里,最近的小镇有二十多公里,最近的县城则有一百多公里。这让我真正体会到什么是地广人稀了。

而我们工地的施工,生活用水皆是几十公里外的水库!由大型管道输送而来,因此用水也有相应的管控。

下车后,勇哥递给我一顶白色的安全帽和一张铭牌,铭牌上面有我的大头照,职务是安全员。

日子就这样慢慢的过,白天或步行,或开车,在工地转悠,检查安全隐患,检查工人是否带有火种,抽烟等。

而晚上,时不时的在梦里跟着前辈学习道家术法。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这天去了财务室拿了工资条,不多久便收到转账,税后实到8350元。

留下350元,主要也就是买烟抽,给黄敏转了五千,给爸妈转了三千。

勇哥看到我这一操作直接无语。

“你自己不留点?”

“除了抽烟,没其他用钱的呀,转回去挺好。”

勇哥没再说话,拍拍我的肩膀走了出去。

翌日一早,勇哥和他的合伙人王子健早早起了床。

勇哥扯着嗓子在门外叫我。推开门,勇哥牙花子都笑得露了出来。

“弟娃,走!今天哥哥带你去领略一下蒙族风情!带你吃蒙式烤全羊,喝蒙式奶茶!”

王子健王哥也在门外笑得一脸猥琐。我下意识就要拒绝!

可勇哥还没等我开口,一把就把我扯了出去。

“弟娃,你技术好,你开车!”说罢便把他的车钥匙扔给我。

越野车的轮胎碾过内蒙的戈壁公路,卷起漫天黄褐色的沙尘。

车窗外的天地像是被无限拉长的画卷,远处的沙丘连绵起伏,在阳光下泛着晃眼的金光。

我握着方向盘,宝马X5强劲的动力和舒适的悬挂又给了我不一样的体验感。

副驾驶座上的勇哥唾沫星子横飞,手指着窗外滔滔不绝。

那股子热情像是要把内蒙的风土人情一股脑儿塞进我耳朵里。

“弟娃,你是不晓得,这蒙族的待客之道那叫一个热情哦!

到了锡市,咱先去办正事,中午就带你去城郊的草场,那蒙古包搭得比城里的酒楼还安逸。

手把肉又香又好吃,奶茶熬得喷香,保准你吃了这回想下回!”

他越说越起劲,手舞足蹈的样子差点把手里的烟盒都晃掉。

我余光瞥见他这副模样,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笑意。

其实我心里门儿清,我大学有个室友就是正宗的蒙族,叫巴特尔,人长得壮实,性格也豪爽得很。

就是太能吃了,一顿早饭,能吃八个馒头。

大一开学第一天,他抱着一坛子自制的马奶酒来宿舍。

跟我们讲了整整一夜蒙族的习俗,从敬酒的规矩到那达慕的赛事,讲得比谁都细致。

所以勇哥现在跟我念叨的这些,在我听来不过是些老生常谈的东西。

但我没拆穿他,只是顺着他的话头应和:“勇哥,你这么一说,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驾驶座后方的王哥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他靠在椅背上,手里把玩着一串菩提手串,脸上带着几分好奇。

“勇子,我一直纳闷,你俩明明不是一个姓,咋就跟亲兄弟似的?你这对他比对亲弟弟还上心。”

勇哥闻言,脸上的得意劲儿更足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像是在炫耀什么宝贝似的。

“那是肯定的!我跟你说,老王,这弟娃是我师父的儿子。

他能来咱这个工地,那是咱哥俩的福气!你别看他年纪轻,本事大着呢!”

他顿了顿,故意卖了个关子,偏过头看向王哥,眼神里满是神秘。

“跟你说个秘密,你可别外传。这弟娃以前可是婆儿丽斯,还通玄学!那本事可不是吹的。”

王哥的眼睛瞬间瞪圆了,手里的菩提手串都停了下来,脸上写满了愕然。

“真的假的?婆儿丽斯?那是啥子?还懂玄学?你就吹吧!”

“婆儿丽斯,就是,就是警察,懂不?警察用英文就是婆儿丽斯!至于玄学,唉!你不懂,我不怪!”

勇哥也不跟他争辩,只是摆了摆手,自顾自地转头看向窗外,嘴里继续念叨着他来内蒙后的趣事。

王哥还是一脸的怀疑,嘴里嘟囔着。

“就算真有这本事,那也太玄乎了。

不过话说回来,勇子,你这弟娃看着斯斯文文的,真的没想到。”

“你晓得啥子,我这宝贝弟娃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以前在我们老家读书的时候,那做媒的,差点就把他家门坎都踩烂了。”

我听着两人的对话,心里觉得好笑,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专心开着车。

车子在公路上行驶了三个多小时,终于驶入了峰市的市区。

峰市的街道比我想象的要热闹,街道两旁的店铺挂着蒙汉两种文字的招牌。

路边还有穿着蒙族服饰的行人,头上戴着鲜艳的毡帽,身上穿着绣着花纹的长袍,别有一番风情。

勇哥指了指前方:“弟娃,先去建材市场办点货,咱工地的防火材料快用完了,得赶紧补一批。”

我点了点头,拐了个弯,朝着建材市场的方向开去。

办完事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勇哥看了看时间,一拍大腿。

“赶紧走!弟娃,咱现在就去城郊的草场,我早就跟那边的朋友打好招呼了,保准让你吃好喝好!”

车子驶出市区,朝着郊外开去。

越往郊外走,周围的建筑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场,草色泛黄,却依旧透着一股辽阔的气息。

开了大概二十多分钟,勇哥指着前方:“看,就在那儿!”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片不大的草场中央,搭着几个白色的蒙古包。

蒙古包的边缘装饰着蓝色的花纹,在黄色的草场上显得格外显眼。

草场边停着不少的车,有轿车,越野车,居然还有两台考斯特,旁边还有几个穿着蒙族服饰的人在忙碌着。

车子刚停稳,就有几个蒙族姑娘端着托盘走了过来。

她们穿着红色的蒙族长裙,头上戴着银饰发冠,脸上带着淳朴的笑容。

托盘上放着几个银质的酒碗,碗里盛着乳白色的马奶酒。

悠扬的歌声顺着风传了过来,歌声高亢而悠扬,带着蒙族特有的粗犷与豪迈,即使隔着车窗都清晰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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