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像乳白色的纱幔,贴着草原缓缓流淌。
林默伏在高地的草丛里,草叶上的露水浸湿了他的衣襟,冰凉的感觉透过布料渗到皮肤上。他手里握着一支单筒望远镜——这是黑山堡工坊用打磨过的水晶片和铜管组装的,虽然视野有限,但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利器。
透过雾气,他能看见下方水泡子旁那片黑压压的营帐。
水泡子是草原上对小型湖泊的称呼。这片水面不大,约莫百丈见方,水色在晨光中泛着青灰色。岸边生着一丛丛芦苇,枯黄的苇杆在雾气中若隐若现。清军的营帐就扎在离水边二十丈远的平地上,帐篷是深褐色的牛皮帐,大约两百顶,杂乱地散布着。营地里升起十几缕炊烟,烟柱在雾气中笔直上升,然后被风吹散。
马匹的嘶鸣声隐约传来,还有人的吆喝声,说的是蒙语和满话混杂的腔调。
“一千二百人左右。”林默低声说,眼睛没有离开望远镜,“蒙古八旗占七成,汉军旗三成。看旗号,是正蓝旗的蒙古佐领鄂硕带队。”
巴特尔趴在他身边,这个察哈尔汉子脸上涂着泥灰,眼睛死死盯着下方的营地。“鄂硕我听说过,是皇太极去年提拔的蒙古将领,打仗勇猛,但性子急躁。”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像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他带的这支偏师,是专门出来扫荡草原、清剿反抗部落的。上个月,他们屠了科尔沁部的一个小分支,抢了三百多匹马。”
林默点点头,把望远镜递给身边的传令兵。“各队就位了?”
“回大人,火铳队一百人已在高地中段构筑掩体,每人备弹三十发。炮兵队两门炮部署在左右两翼,实心弹二十发,霰弹四十发。骑兵两百人分作两队,埋伏在东西两侧的洼地里,马嘴都套了嚼子,马蹄包了布。”传令兵语速很快,但吐字清晰,“所有人员寅时三刻就已到位,隐蔽完毕。”
“好。”林默看了看天色。
东边的天空开始泛起鱼肚白,但雾气还没散。这是最好的时机——晨雾能遮蔽视线,但又不至于浓到影响射击。清军正在生火做饭,是一天中最松懈的时候。等他们吃完早饭,拔营出发,队伍会拉成长列,正是伏击的最佳目标。
他闭上眼睛,在脑海里又过了一遍计划。
不能全歼。三百对一千二,就算有地形和火器优势,想要全歼也是痴人说梦。他要的是震慑,是展示肌肉,是让这支清军偏师狼狈溃退,把“北疆明军不好惹”的消息带回去。同时,也要给察哈尔部的迁徙争取足够的时间——按照巴特尔的说法,察哈尔部的大队人马今天正午前后就能进入安全河谷,只要拖住这支清军半天,任务就完成了。
“大人。”巴特尔忽然说,“他们开始收帐篷了。”
林默睁开眼,接过望远镜。
果然,营地里的清军开始活动了。有人拆帐篷,有人收拾锅灶,有人去饮马。一队骑兵约五十人从营地出发,向西边驰去——那是前锋探马,按照清军的习惯,他们会先走五里探路,然后大队才出发。
时间到了。
林默深吸一口气,他站起身,拍了拍衣襟上的露水,对传令兵说:“传令各队,准备战斗。以炮声为号。”
“是!”
传令兵猫着腰跑开了,身影很快消失在雾气和高草中。
***
水泡子旁,清军大营。
鄂硕坐在一块毡垫上,手里捧着一碗热腾腾的奶茶。他是蒙古科尔沁部出身,但很早就投了后金,因为作战勇猛,被皇太极赏识,去年提拔为正蓝旗蒙古佐领。这次带兵出来扫荡,一方面是清剿那些不肯归附的蒙古部落,另一方面也是想立些战功,好在主子面前更进一步。
“佐领大人。”一个汉军旗的千总走过来,躬身行礼,“帐篷都收好了,马也饮过了。前锋探马已经出发,一刻钟后大队可以开拔。”
鄂硕点点头,把碗里的奶茶喝完,随手把碗递给身边的亲兵。“今天往哪儿走?”
“按计划,继续向西,搜索五十里。多尔衮贝勒有令,要我们把这一带的蒙古部落都清理干净,不能留后患。”千总说,“昨天有探子回报,说察哈尔部的一支残部可能在这一带活动,人数约莫两三千。”
“察哈尔部?”鄂硕咧开嘴,露出被奶茶染黄的牙齿,“林丹汗死了,他那些部众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处乱窜。两三千人……都是老弱妇孺吧?真没意思。”
“大人,蚊子再小也是肉。”千总赔着笑,“抓了人,可以当奴隶卖。抢了牲口,可以充作军资。再不济,人头砍了,也是军功。”
鄂硕哈哈一笑,站起身。他身材高大,膀阔腰圆,穿着一身蓝色棉甲,外罩锁子甲,“说得对。传令下去,加快速度,早点出发。今天多走三十里,说不定能追上那支察哈尔残部。”
“嗻!”
千总退下了。鄂硕伸了个懒腰,骨头发出咔吧的响声。他看向东方,雾气正在慢慢散去,天光越来越亮。是个好天气,适合杀人,适合抢掠。
他喜欢这种感觉——带着一千多精兵,在草原上横冲直撞,那些蒙古部落看见他的旗号,要么跪地投降,要么四散奔逃。偶尔有敢反抗的,一顿冲杀也就解决了。这才是男人该过的日子,比在盛京城里跟那些文官勾心斗角痛快多了。
“大人,可以出发了。”亲兵牵来他的战马。
那是一匹高大的黑马,毛色油亮,马鞍上镶着银饰。鄂硕翻身上马,动作干净利落。他环视四周,营地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士兵们正在列队。蒙古八旗的骑兵在前,汉军旗的步卒在后,队伍拉得老长,像一条蜿蜒的巨蛇。
“出发!”他扬起马鞭。
号角声响起,低沉而悠长,在草原上回荡。
队伍开始移动。马蹄踏在草地上,发出闷雷般的响声。步卒的脚步声杂乱而沉重,夹杂着兵器碰撞的叮当声。炊烟还没完全散去,在队伍上空飘荡,像一条灰色的带子。
鄂硕策马走在队伍中段,身边跟着二十名亲兵。他心情很好,甚至哼起了蒙古长调——那是他小时候在科尔沁草原上学会的歌,唱的是英雄和骏马,还有无尽的草场。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东侧三百步外的高地上,一百支火铳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的队伍。
***
林默趴在高地边缘,眼睛盯着下方缓缓移动的清军队列。
雾气散去了大半,视野变得清晰。他能清楚地看见清军的阵型——前锋是约三百蒙古骑兵,中间是鄂硕和他的亲兵队,后面是汉军旗的步卒,约五百人,再后面是辎重队和剩下的蒙古骑兵。队伍拉得很长,前后足有半里。
“放他们再近些。”他低声说,“等前锋过去一百步,打中间。”
身边的旗手举起一面红色小旗,左右摇了三下。这是约定的信号——各队待命。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清军的前锋骑兵已经越过了高地正对的位置,继续向西。中军的鄂硕和他的亲兵队,正缓缓进入射界。汉军旗的步卒跟在后面,队伍有些松散,很多人边走边聊天,完全没意识到危险。
林默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沉稳而有力。
他抬起右手。
旗手举起了黄色小旗。
高地上,一百名火铳兵屏住呼吸。他们三人一组,采取三段击战术——第一排跪姿,第二排蹲姿,第三排站姿。每支火铳都装填完毕,火药池里倒好了引火药,火绳在手里冒着青烟。这些火铳是黑山堡工坊改良过的,枪管更长,口径统一,使用定装纸壳弹,射程和精度都比明军制式火铳强得多。
炮兵阵地上,两门火炮已经调整好了角度。这是仿制葡萄牙人的佛朗机炮,但做了改进——炮身更轻,可以快速拆装,使用子铳预装弹药,射速比传统火炮快一倍。炮手们握着拉火绳,眼睛盯着下方的清军队列。
骑兵埋伏在两侧的洼地里。马匹安静地站着,偶尔甩甩尾巴。骑兵们手握马刀,有的在检查弓弦,有的在默念冲锋的路线。他们都知道,这一仗的关键在于火器,他们的任务是在清军溃退时追击,扩大战果,但不能追太远。
林默的右手缓缓放下。
旗手猛地挥下黄色小旗。
“开炮!”
炮兵军官的吼声撕裂了清晨的宁静。
轰!轰!
两声炮响几乎同时炸开,炮口喷出橘红色的火焰,白烟翻滚着涌出。实心弹呼啸着飞出炮膛,在空中划出两道低平的弧线,砸向清军队列。
第一发炮弹落在鄂硕亲兵队前方十步处,弹跳起来,像一头狂暴的野兽冲进人群。一名蒙古骑兵连人带马被砸中,马匹的脊梁骨咔嚓一声折断,人飞出去三丈远,落地时已经不成人形。炮弹继续向前,又撞翻了三个人,才滚进草丛。
第二发炮弹打得更准,直接砸进了汉军旗的步卒队列。一颗人头像西瓜一样爆开,红白之物溅了周围人一身。炮弹继续翻滚,又带倒了七八个人,断肢残臂飞上半空。
死寂。
清军队列出现了短暂的死寂。
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鄂硕。他勒住马,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血肉横飞的场景,脑子里一片空白。炮声?明军的炮?这里怎么会有明军的炮?
然后,更大的轰鸣声从高地上传来。
那不是炮声,是密集的火铳齐射。
砰!砰!砰!砰!砰!
一百支火铳分三排轮射,枪声连绵不绝,像除夕夜的鞭炮。白烟从高地上腾起,很快连成一片。铅弹像暴雨般倾泻而下,覆盖了清军中段。
噗噗噗噗——
中弹的声音闷响而密集。棉甲挡不住铅弹,锁子甲也挡不住。蒙古骑兵像割麦子一样倒下,战马惊嘶着人立而起,把背上的骑手甩下来。汉军旗的步卒更惨,他们穿着布甲,铅弹打进去就是碗口大的血洞,很多人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扑倒在地。
“敌袭!敌袭!”鄂硕终于反应过来,声嘶力竭地大吼,“结阵!结阵!”
但他的命令在混乱中显得苍白无力。队伍完全乱了,前军想回头,后军想往前,中间的人想往两边跑。马匹受惊,四处乱窜,撞倒了不少人。伤员的惨叫声、军官的呵斥声、兵器的碰撞声混在一起,乱成一锅粥。
高地上,火铳兵有条不紊地轮射。
第一排射击完毕,后退装弹。第二排上前,举铳,瞄准,射击。然后第三排。装填好的第一排再次上前。枪声几乎没有间断,铅弹一波接一波泼洒下去。
清军像被镰刀扫过的庄稼,一片片倒下。
“冲锋!冲锋!”鄂硕眼睛红了,拔出腰刀,指向高地,“蒙古八旗,跟我冲!冲上去杀了那些明狗!”
他是老行伍,知道在平原上被火器压制有多致命。唯一的生路就是冲上去,近身肉搏,用骑兵的速度冲垮火铳兵的阵型。
大约两百名蒙古骑兵响应了他的号召,这些草原汉子骨子里有悍勇的血性。他们拔出弯刀,发出野狼般的嚎叫,催动战马,向着高地冲来。
马蹄如雷。
林默在高地上看得清楚。他点点头,对旗手说:“霰弹。”
旗手举起绿色小旗。
炮兵阵地上,炮手们迅速更换子铳——从实心弹换成霰弹。这种子铳里装满了铁珠和碎铁片,一炮打出去就是一片死亡之雨。
“放!”
轰!轰!
炮声再次响起,但这次的声音更沉闷。两团黑云从炮口喷出,那是成千上万的铁珠。它们在空气中散开,覆盖了前方三十步宽、五十步纵深的扇形区域。
冲锋的蒙古骑兵正好撞进这个死亡扇区。
噗噗噗噗噗——
铁珠入肉的声音密集得像雨打芭蕉。战马的嘶鸣变成了凄厉的惨叫,骑兵的嚎叫戛然而止。冲在最前面的三十多骑连人带马被打成了筛子,血雾喷溅,人和马的尸体堆在一起,形成了一道血肉屏障。
后面的骑兵勒不住马,撞上前面的尸体,又摔倒一片。
冲锋的势头被硬生生打断了。
“骑兵,两翼包抄!”林默下令。
旗手举起黑色小旗,左右挥舞。
东西两侧的洼地里,两百名黑山堡骑兵同时跃出。他们没有呐喊,没有嚎叫,只是沉默地催动战马,像两把黑色的镰刀,从侧翼切向清军队列。
这才是致命的。
清军本来就被火炮和火铳打得晕头转向,现在看到两侧又有骑兵包抄,最后一点斗志也崩溃了。
“败了!败了!”
不知是谁先喊的,然后就像瘟疫一样传染开来。汉军旗的步卒最先溃逃,他们扔下兵器,转身就跑。蒙古骑兵虽然悍勇,但看到步卒溃逃,侧翼被包抄,也失去了继续战斗的勇气。
“不许退!不许退!”鄂硕挥刀砍翻了两个逃兵,但无济于事。溃逃像决堤的洪水,挡不住了。
一支箭矢嗖地飞来,擦着他的脸颊飞过,带走一块皮肉。火辣辣的疼。
鄂硕摸了摸脸,满手是血。他看了看高地,那里火铳还在射击,白烟弥漫。看了看两侧,黑山堡的骑兵已经切进了队伍侧翼,马刀挥舞,人头滚滚。
败了。
真败了。
他咬咬牙,调转马头:“撤!往北撤!”
亲兵们护着他,向北溃退。主将一退,剩下的清军更无战心,全都跟着跑。队伍完全散了,所有人都在逃命,互相践踏,丢盔弃甲。
高地上,林默举起手:“停火。”
枪声渐渐停息。
白烟慢慢散开,露出下方的战场。水泡子旁的平地上,横七竖八躺满了尸体,粗略一看,至少百具。伤者在血泊中呻吟,无主的战马在尸体间徘徊,低头嗅着主人的尸体。丢弃的兵器、旗帜、行李散落一地,一片狼藉。
黑山堡的骑兵追出五里,砍杀了数十名逃兵,然后按命令撤回。
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不到一个时辰。
林默走下高地,踏过草丛。草叶上沾着血,踩上去滑腻腻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还有火药燃烧后的硫磺味,混合在一起,让人作呕。
他走到一具清军尸体旁。那是个蒙古骑兵,很年轻,可能不到二十岁,胸口被铅弹打穿,血已经流干了,眼睛还睁着,望着天空。林默蹲下身,伸手合上他的眼睛。
“大人,清点完毕。”一名军官跑过来,脸上带着兴奋的红光,“我军阵亡三人,伤十一人,都是轻伤。杀敌约一百五十,伤敌不计。缴获完好战马八十七匹,刀枪弓箭若干,还有一批粮草。”
林默点点头:“把咱们兄弟的遗体收好,带回去厚葬。清军的尸体……堆起来烧了。”
“那些伤兵呢?”
林默看了看战场上那些呻吟的清军伤兵,沉默了片刻。“重伤的,给他们个痛快。轻伤的……”他顿了顿,“挑几个军官,包扎一下,放他们走。”
军官愣了一下:“放走?”
“对。”林默站起身,看向北方。溃逃的清军已经跑远了,只剩下一些黑点。“让他们回去报信。告诉多尔衮,北疆有明军,火器犀利,战法古怪。想来草原撒野,得先问问我们答不答应。”
军官明白了,咧嘴一笑:“是!”
林默转身,走向高地。巴特尔站在那儿,这个察哈尔汉子看着下方的战场,眼神复杂。
“巴特尔兄弟。”林默说,“威胁暂时解除了。鄂硕这一败,至少三天内不敢再往西来。你们察哈尔部,可以安心迁徙了。”
巴特尔深吸一口气,忽然单膝跪地,右手按在胸前:“林大人,察哈尔部永远记得这份恩情。从今往后,您就是草原上最尊贵的朋友,是我们的安答。”
林默扶起他:“朋友之间,不说这些。快去报信吧,让你们的部众加快速度,趁这个空当进入河谷。”
“是!”巴特尔翻身上马,向着西方疾驰而去。
林默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又回头看了看战场。晨雾已经完全散了,阳光洒下来,照在血泊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远处,黑山堡的士兵们正在打扫战场,收殓同袍,焚烧敌尸。秩序井然,没有人欢呼,没有人庆祝,就像完成了一次普通的训练。
这就是他想要的军队。
冷静,专业,高效。
他抬头望向更北方。那里是盛京的方向,是多尔衮坐镇的地方。今天这一仗的消息传回去,会掀起怎样的波澜?那位清廷的睿亲王,会如何看待这支突然冒出来的北疆明军?
林默不知道。
但他知道,从今天起,北疆的锋芒,已经出鞘。